林祥國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常務副主任

林祥國,男,大學學歷,1971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人物履歷


林祥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常務副主任]
林祥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常務副主任]
1972.03——1974.07,江蘇師範大學(原徐州師範學院)理化系物理專業學習;
1974.07——1980.07,先後任江蘇師範大學(原徐州師範學院)物理系黨支部書記,院團委副書記、書記;
1980.07——1982.08,共青團徐州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1982.08——1986.07,共青團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青聯主席;
1986.07——1988.06,南京體育學院黨委書記,江蘇省體委副主任、黨組成員;
1988.06——1994.02,江蘇省體委主任、黨組書記兼南京體育學院院長;
1994.02——1995.06,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級);
1995.06——2000.01,鹽城市委書記;
2000.01——2001.08,鹽城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1.08——2002.02,江蘇省委統戰部部長;
2002.02——2005.05,第八屆江蘇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省委統戰部部長;
2005.05——2006.01,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06.01——2008.12,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2008.12——2009.12,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
2009.12——2011.01,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2011.01——2011.02,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
2011.02——2011.03,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1.03——2013.01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相關信息


2011年3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批准林祥國同志不再擔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職務。
中共十五大代表;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十、十一 屆省委委員;省九屆人大代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副主任;省八屆、九屆政協委員。

相關活動


1、會見澳門特區法院代表團
2010年9月25日,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在南京會見了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為團長的澳門法官代表團一行。向來賓介紹了江蘇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后,林祥國說,澳門地區法院有許多寶貴的經驗值得我們吸收與借鑒,希望加強江蘇法院與澳門地區法院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相互取長補短,不斷提高辦案質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岑浩輝說,江蘇地處中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法院工作較好地發揮了保障與促進作用,江蘇法院在審判管理、隊伍建設、審判設施建設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國法院前列,很多改革措施值得學習與借鑒。岑浩輝表示,將進一步加強與江蘇法院在各方面的合作與溝通,更好地促進審判工作的有效開展,共同破解司法難題,促進司法公正。
2、出席江蘇省部署“四防一體化”建設會議
江蘇省加強武警執勤“四防一體化”建設動員部署電視會議2010年10月26日在南京召開,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指出,“四防一體化”建設涉及範圍廣、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預防為主、主動防範”的要求,突出工作重點,整體推進各項建設,努力實現執勤目標絕對安全。要嚴格責任落實,把武警執勤目標安全與其它工作同部署、經費同安排、績效同考核。對工作開展不力、建設成效不明顯、重要目標安全不達標的,要嚴格落實領導問責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參觀江蘇省反腐倡廉美術作品展
全省反腐倡廉美術作品展2010年10月22日開展,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說,要教育廣大幹警自覺做到“心要正、身要修、對己要嚴、處事要公”,樹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促進公正廉潔執法;要把自身反腐倡廉建設貫穿各項政法工作始終;要強化自身監督,一旦發現問題,嚴肅處理,決不護短;要加強政法機關廉政文化建設,培育、傳播和弘揚廉潔價值理念。

三不原則


不忘做人之本,不移公僕之心,不謀一己之利。
他要求全省政法幹部和工作人員:學習政法英模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堅定信念,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依靠群眾,生活上關心群眾,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真正把執法辦案的過程變成服務群眾的過程。要學習政法英模愛崗敬業、刻苦鑽研的進取精神,增強履職能力,提升執法辦案的質量和效率,實現執法公信力的不斷提高。要學習政法英模清正廉潔、甘於奉獻的優秀品質,恪守職業道德,秉持司法良知,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執法不移公僕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利,以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