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
禮記章句
案《禮記》諸篇之分類,自劉向《別錄》首肇其端。其餘三十六篇,為《通禮》者九,為《喪禮》者十有一,為《祭禮》者四,為《通論》者十二。 《郊特牲》則分其半入《禮器篇》內,而其半分入《冠》、《昏》、《祭義》。
《禮記章句》·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清朝任啟運撰。
啟運有《周易洗心》,已著錄。是編前有康熙戊戌《自序》,蓋其未通籍時所輯也。案《禮記》諸篇之分類,自劉向《別錄》首肇其端。如以《內則》屬子法,《文王世子》屬世子法,《曲禮》、《少儀》、《王制》、《禮器》、《玉藻》、《深衣》屬制度之類,今孔《疏》篇目猶備載之。其後魏有孫炎,復改易舊本,以類相從。而唐魏徵亦以《戴記》綜匯不倫,更作《類禮》二十篇,上之秘府。其書今皆不傳。至宋朱子,嘗與呂祖謙商訂三《禮》編次,欲取《戴記》中有關於《儀禮》者附之《經》,其不系於《儀禮》者仍別為《記》。其大綱存於文集,而晚年編次《儀禮經傳通解》,則其條例與前所訂又有不同。元吳澄作《三禮敘錄》,別《投壺》,《奔喪》補《儀禮》之《經》,《冠》、《婚》、《鄉飲》、《燕射》、《聘義》為《儀禮》之《傳》。其餘三十六篇,為《通禮》者九,為《喪禮》者十有一,為《祭禮》者四,為《通論》者十二。此則啟運是書之所本也。然啟運之意,則以朱子《經傳通解》一書中喪祭二禮續諸黃氏,其於《禮記》不為完書,而偽本吳澄《考注》,分合增減,尚多未安。惟國初芮城所定三十八篇,名《禮記通識》。其條分規合,遠過偽吳氏本。然於啟運之意,猶有異同。因復更其後先,補其闕略,定為四十二篇。以《大學》、《中庸》冠於首,《明倫》、《敬身》、《立政》次之,《五禮》又次之,《樂》又次之,《通論》又次之。其移易章次,如《深衣篇》全附入《玉藻》內,而又取《少儀》之句以附之。《服問篇》全附入《小記》內。《檀弓》則分其半合諸《問喪》、《三年問》、《間傳》、《喪服四制》而總謂之《喪義》。《郊特牲》則分其半入《禮器篇》內,而其半分入《冠》、《昏》、《祭義》。其餘補附參合,或章或句,尚非一處。蓋與劉向《別錄》之以全篇分類者,大不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