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民主義
孫中山生前對其“三民主義”思想作出的修正
新三民主義,是孫中山生前對其“三民主義”思想作出的最後一個版本的修正,是孫中山晚年聯俄聯共、扶助和依靠農工的思想體現。但由於其中涉及中國國民黨聯合蘇俄和中國共產黨的問題,加之孫先生逝世后兩黨交惡,所以兩黨對此存在著截然相反的說法,並且爭議保持至今。
辛亥革命后,袁世凱在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的支持下,竊奪了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袁世凱在推行軍事獨裁統治的同時,在政治上竭力破壞民主共和制度,於是孫中山毅然發動“二次革命”,興師討袁。二次革命失敗后,孫中山流亡日本,於1914年在東京組織中華革命黨,號召革命黨人“協力同心,共圖三次革命”,並先後發表《討袁檄文》和《討袁宣言》,不斷揭露袁世凱破壞共和、復辟帝制的罪行。此後,孫中山高舉護法旗幟,先後三次在廣州建立政權,揮師北伐,不屈不撓地同封建軍閥展開了長達6年的鬥爭。
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和奮起抗爭過程中,在俄國十月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的影響下,孫中山認識到真正的革命力量在廣大群眾之中。他接受共產國際和中國共產黨的建議,毅然改組國民黨,實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
民族主義:提出具體反帝鬥爭要求,認清了國內反動勢力和帝國主義的本質及關係,以及對中國革命的危害。孫中山的民族主義的內容演變成排滿興漢→反滿貴族→明確反帝鬥爭。
民權主義:強調國家政權為“一般平民所共有”,即強調它的人民性、群眾性。“凡真正反對帝國主義之個人及團體均得享有一切自由及權利。”這樣將資產階級民權政治與反帝民族主義鬥爭相結合,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和飛躍。
民生主義:“中國國民黨之民生主義,其最重要之原則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權,二曰節制資本。”更新解釋了“平均地權”,提出了新的方針。“農民之缺乏土地淪為佃戶者,國家當給以土地,資其耕作”,即“耕者有其田”,明確反對封建剝削。“節制資本”,“凡本國人及外國人之企業或有獨佔的實質,或規模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如銀行、鐵路、航路之屬,由國家經營管理之,使私有資本制度不能操縱國民之生計”,“工人之失業者,國家當為之謀救濟之道,尤當為之制定勞工法,以改良工人生活”。民生主義和扶助農工政策緊密地結合起來,推動國民大革命。
總之,新三民主義有了明確的反帝反封建內容,並且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結合起來,民權為“平民所共有”和“節制資本”的口號。這表明對三民主義建立資本主義社會和資產階級專政的思想,採取了批判的態度。“反對帝國主義”和“耕者有其田”的口號,使它有明確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內容。儘管它鬥爭的徹底性、革命最終目標、指導思想同階級不同,與共產黨民主革命綱領還有著本質區別,但它與民主革命綱領的各種原則基本一致,成為國共合作的政治基礎。
與舊三民主義相比,新三民主義有了質的飛躍和巨大的進步。在民族主義方面,舊三民主義所突出的是“反滿”,矛頭指向清王朝;新三民主義則提出了反對帝國主義的目標;在民權主義方面,過去只是抽象地提倡“自由、平等、博愛”,現在主張普遍平等的民權;在民生主義方面,過去只有“平均地權”的政綱,現在則提出了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的辦法,承認“耕者有其田”,並謀求改善工人和農民的生活。因此,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又被中國共產黨人稱為“革命的三民主義”和“新民主主義的三民主義”。
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同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階段的綱領是基本一致的,因而它成為了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政治基礎和大革命時期的旗幟,這是孫中山在開拓完全意義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道路上邁出嶄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