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度論
犢子系賢胄部的著作
三卷。東晉·僧伽提婆譯。據《出三藏記集》卷十所載,本論作者為世賢(刊本誤作山賢)。本書又名《三法度經論》。收在《大正藏》第二十五冊。系以三種分類法闡述四阿含的要義。《四阿含暮抄解》二卷為本書的同本異譯,系婆素跋陀撰,前秦·鳩摩羅佛提等人譯,亦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五冊。
梵Tri-dharmika-śāstra,本書全文計分德品、惡品、依品等三品,每品各分三真度。‘真度’為梵語khaṇḍa(章段)的音譯,又作犍度。茲分釋如次︰
(1) 德品︰說施、戒、修三真度。第一真度,初述三法(德、惡、依)之緣由,次說德有福、根與無惡三者。‘無惡’中又立忍辱、多聞及不惡三者,‘不惡’再分別為真知識、真御意及真由三者。‘真由’更開具、方便與果三者,‘具’亦分善損、伏根與近行禪三者。第二真度,將前述的‘方便’開為戒、上止、智三者,並分別加以解說。第三真度,將前述的‘果’分別為佛、辟支佛及聲聞三者,並加以詮解。
(2) 惡品︰第一真度說身、口、心三惡行,第二真度明染、恚、慢三愛,第三真度闡明非智、邪智及惑智三無明。
(3) 依品︰第一真度說色、行及知三陰,第二真度說欲、色及無色三界,第三真度說細滑、度與解脫三入。
◎附︰呂澄《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摘錄)
《三法度論》應該是屬於犢子系賢胄部的著作。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刊定︰第一,作者。婆素跋陀,意譯為‘世賢’(刻本誤作‘山賢’),即是犢子系賢胄部的祖師。第二,從書的組織看。本論採用三分法,與後來真諦所譯《部執異論》介紹犢子部的主張相符。真諦譯本中犢子部主張,比《異部宗輪論》增加了幾條,其中有一條︰‘如來說經(指四阿含)有三義︰(一)顯生死過失(相當《三法度論》的‘惡’),(二)顯解脫功德(相當《三法度論》的‘德’),三無所顯(相當《三法度論》的‘依’)。’正與本論的說法相同。第三,從學說思想來看。犢子系有三點主張與《三法度論》所說的一致。一是犢子主張有‘中有’(‘生有’與‘死有’之間的狀態),此論也有‘中間涅盤’即在中有中入滅的說法。二是犢子主張‘十三心見道’(即現觀),此論也有其說。三是犢子主張有‘勝義我’,在十八部中,只有犢子部如此主張。他們認為有‘我’與佛說無我並無衝突;因為他們主張的‘勝義我’屬於不可說法一類。通常說我,皆從人我與五蘊的關係著眼,故有我與五蘊是一是異的問題︰是五蘊之外另有我呢,還是五蘊即我?但犢子認為不可作決定說,分別觀察五蘊都不是‘我’,但‘我’也離不開五蘊,彼此關係是不可定說的。《三法度論》也承認有人我,它把佛說加以總結,認為‘不可說者(人我),受、過及滅施設。’就是說,在‘受’、‘過’、‘滅’三種施設的情況下,必須承認有人我。
(一) 受(取)施設︰五蘊組織成有情,它區別於木石的特點在於有‘受’,即有知覺;既然有知覺,就不能光用五蘊來代表,必須假設有人我,才能夠有執受者,有‘受’(取)的作用,此即有情的個體。例如,經上常說的‘如是我聞’、‘佛說法’等等,都以此假說‘我’為前提。
(二) 過去施設︰為了把假設的主體在時間先後即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連續起來,也定要有‘我’才行。如佛就說自己有過去種種‘本生’。
(三) 滅施設︰最後達到涅槃,也總得有一個個體來體現。
因此,《三法度論》認為,根據佛在上述三種情況下的假設來分析,雖然所謂人我與五蘊的關係是不可說的,但是對於應該有個人我這一點,必須有正確的理解(智慧),否則,就是無知(對‘不可說’的‘無知’)。這就是犢子部對於有勝義我的主張。此外,在犢子系另一部派正量部的《三彌底部論》,也可用來旁證,它對人我有更詳細的解釋(《三彌底部論》為苻秦時失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