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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芳芳

杭州8·4交通事故受害者

馬芳芳,16歲,浙江臨海未成年少女,生前是莫干山路上的好灶頭餐館服務員。2009年8月4日21時26分,她在杭州莫干山路浙江電視台門口,杭州首條被稱為“愛心斑馬線”人行橫道上被魏志剛醉酒超速駕駛的保時捷卡宴越野車撞出30多米遠,后因搶救無效死亡。

個人生活


情感生活

男友姓代,20歲,安徽阜陽人,在慶春路一家美髮廳做美髮師。男友說,芳芳每天晚上9點下班,然後到武林小廣場192路公交站等我,再一起回家。

健康狀況

馬芳芳與男友照片
馬芳芳與男友照片
馬芳芳與男友照片事故當晚負責處理的新華醫院急診外科陳醫生說,女孩送來時,已無呼吸心跳,醫院做了心肺復甦,終搶救無效。女孩致死的主要原因是腦外傷。女孩腳部已發生畸形,雙下肢骨折,雙耳道流血。女孩身材瘦小,身高1.6米左右,穿裙子,沒有化妝。
晚上10點左右,女孩的男友趕到醫院,衝進搶救室,大叫了兩聲女孩的名字,之後他拎著女孩的白色人造革布包,往走廊另一頭走去。男友1.6米出頭,消瘦,平頭,左耳戴耳釘,身穿紫色休閑T恤衫。他在搶救室門口,泣不成聲。

人物事件


事件經過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2009年8月4日晚上9點20分左右,莫干山路浙江廣電集團門口,馬芳芳被一輛保時捷凱宴的撞飛出30多米,鮮血飛濺在愛心斑馬線上。
肇事車輛是一輛黑色的保時捷凱宴,車內,前座的兩隻安全氣囊已經全部彈出,車頭副駕駛前的擋風玻璃上,有蛛網狀的碎裂痕迹。在保時捷車上,有一張浙江大學的停車證。一名自稱浙江大學員工的目擊者表示,那不是正式員工的證件。該路段限速是60碼。
隨後事馬芳芳被送到了新華醫院。當晚11點,醫生已宣布她死亡。死者今年17歲,安徽阜陽人(一說為浙江台州臨海人)。急診室的醫師表示,女孩在晚上9點多送到醫院時,已經沒有生命體征。隨後醫院搶救了1小時,由於頭部受傷嚴重,最終不治身亡。據見者描述,醫院裡的馬芳芳全身蓋著白單,只有頭部露在外面。她的一頭長發上,臉上、齒縫裡還殘留著許多暗色血塊,雙腿被夾板加固著,她的男友在床頭痛哭,說她是來杭打工的。

目擊者描述

馬芳芳的母親
馬芳芳的母親
悲痛的母親據目擊者稱,保時捷卡宴車內一男一女,男子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後駕車。一當時正同向行駛的“的哥”估計,保時捷時速在八九十碼
“車禍發生在莫干山路省廣電集團門口的愛心斑馬線上。一個很年輕的女孩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嘴裡不停地往外噴血。有個女的,好像也是路過的,正在給女孩做胸壓。”
“車上下來了一男一女,好像是嚇壞了,拿著手機一句話也沒有說。我聞到男人身上有點酒味。交警很快就來了,問是誰開的車,男的沒吱聲。女的趕緊說,是我開的。”
記者在現場看到,肇事的保時捷凱宴轎車就停在斑馬線附近,車前擋風玻璃裂了一大塊,裡面放著某大學的一張停車證。車子引擎蓋凸起了一塊,上面布滿了血跡。車前座的兩個安全氣囊都彈出來了。人行道上,被撞女孩的兩隻拖鞋,在衝擊下已然分道揚鑣。
“我和BF(男朋友)剛從思妍麗健身回來,開著車從密渡橋路轉到莫干山路。南向北開的一輛保時捷在浙江電視台門前人行道的位置撞到一個女生,那個女生還穿拖鞋,撞開有30米的樣子,落在人行道北邊30米處。速度可快了,是撞后再剎車的,車子玻璃都碎了,安全氣囊也打開了。交警也過了一會兒才來的,不過人已經不行了。
“那個女生好可憐,看上去很年輕,應該就20歲的樣子,當場腳都直了,黑色和紅色的血都有,我看得都哭出來了!都不敢近看,電視台來拍的時候救護車已經把人都抬走了。開車一定要小心啊,這是人行道,大家都讓著點啊!!!”
事發時同樣南向北行駛的一位計程車司機說,他當時開的速度大概在50碼左右:“那輛保時捷‘嗖’一聲就超過我了,我看當時的時速估計在八九十碼。”據了解,莫干山路的限速為六十碼。

家人悲痛欲絕

馬芳芳的家人悲痛欲絕
馬芳芳的家人悲痛欲絕
馬芳芳的家人悲痛欲絕2009年8月5日凌晨,芳芳的男友代王超,一直在醫院守候著她。直到1時左右,杭州市殯儀館的車將芳芳帶走。大約兩個半小時后,芳芳的父母、舅舅等一行7人,連夜開車,從台州臨海趕到杭州拱墅區交警大隊。凌晨2時,交警大隊辦事大廳,小代抱著自己所在美容美髮院店長陳宏號啕大哭。他在交警大隊等著向芳芳的父母“請罪”:“叔叔阿姨要打我罵我,是應該的。”凌晨3時30分,芳芳的父母、2位舅舅、小嬸嬸,還有2個妹妹,一行7人,從台州臨海趕到杭州。最先下車的是芳芳的父親馬亦勝,小嬸嬸扶著他。因為長年勞累,加上推拿錯位,馬亦勝腰椎間盤突出,幾乎不能走路,雙腿有些萎縮。

新聞發布會

事發后,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王國平批示:此事“性質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對肇事者必須依法從快、從重嚴懲。”
2009年8月5日下午3時30分,杭州市公安局就“8·4”交通事故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局局長趙野松介紹稱,公安機關已對魏志剛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經查證,肇事車輛的駕駛人是魏志剛,男,29歲,浙江杭州人。坊間傳言稱,肇事車輛“前科累累”,尚未處理的違規記錄多達8條。杭州拱墅交警大隊林隊長表示,肇事車輛今年違規記錄實際是3次,其中只有一次是高速駕駛。

視頻疑雲叢生

令人震驚和詫異的還不止這些,更重要的是明明多家媒體和證人都反覆說明了馬芳芳是在愛心斑馬線上被撞的,我們杭州的公檢法居然堂而皇之的證實:她在距離斑馬線南10米處被撞的!還公布了所謂的視頻!這樣掩耳盜鈴有意包庇的伎倆不僅沒有因為上次事件而得到遏制,反而越加的猖狂!
馬芳芳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一起過街的?
據悉,遇難女孩馬芳芳本是和朋友兩人一起從浙江電視台附近過馬路的,卻沒想到發生這種悲劇。
當時大約9點半,被撞死的是個姑娘,大約20歲,當時身邊還有個女伴在一起的。
被撞者是一名年輕女孩,當時正和小姐妹一起沿愛心斑馬線由東往西步行過馬路,被由南往北行駛的保時捷撞了。
女孩被撞飛后,頭北腳南地躺在路中間,膝蓋以上到頭部,蔓延著一大攤血。小姐妹似乎沒受傷,在旁邊給她做心肺復甦。
搜狐鳳凰網在事件發生后12個小時內披露了馬芳芳被撞,而且都證實馬芳芳是有人陪伴的!
但是我們杭州的交通部門公布的視頻切圖是如何的呢?
看到了嘛?馬芳芳是一個人在過馬路!到底是媒體說錯了還是視頻有問題,誰來解釋?
死者遺物如何大搬家的?
目擊事故的電視台保安說,當時大約9點半,被撞死的是個姑娘,大約20歲,當時身邊還有個女伴在一起的。“轟的一聲,我轉頭去看,斑馬線上有個女生的挎包。斑馬線前一二十米遠的地方就是這輛保時捷,那個女生人已經飛到了離斑馬線大約30米遠的地方,一動不動了。”
事發地點在莫干山路111號浙江廣電大院門前的斑馬線附近,黃色的斑馬線上印著幾個紅色的愛心,顯得很刺眼,上面孤零零地躺著一隻蝴蝶形狀的中國結,路人說,那是傷者遺留下來的。
馬芳芳的遺物中包包和蝴蝶結都掉在了斑馬線上這些文字和圖片都告訴我們,馬芳芳的遺物中包包和蝴蝶結都掉在了斑馬線上。如果按照官方視頻照的說法,在南側10米處被撞的。請問:她的包包和蝴蝶結是如何這麼巧合掉在了斑馬線上的?我們都知道撞車一瞬間,那是觸不及防,一下子就將馬芳芳撞飛到了20米遠的地方,神奇的是她的遺物會完整的落在離她所謂有10米遠的斑馬線上!到底是哪路神仙將她的包包和蝴蝶結放在了斑馬線上的?誰來解釋?
到底是如何過街的?
我們在觀察警方提供的視頻:21時25分42秒,女孩走出畫面,離斑馬線越來越遠。經親屬辨認,這名女孩就是馬芳芳。
這麼遙遠的距離,是依什麼依據獲得這個女孩就是馬芳芳。
如果視頻上的人果真是馬芳芳,那麼很顯然她是從廣電集團大門過街道對面的,而我們的媒體一致都解釋是“由東往西步行過馬路”,什麼叫“由東往西”,我們來看看出事地點的地圖:
這個清晰的地圖可以清楚看見斑馬線的位置!如果馬芳芳從北向南走,肯定要經過廣電集團門口,但是我們的廣電集團門口在東還是西?我們地理有一個基本概念就是上北下南,左西右東。很顯然杭州的廣電集團在西而非東!那麼至少馬芳芳過馬路就不應該是“由東往西”,不然要麼是所有媒體都錯了,要麼是杭州官方錯了!
如果杭州官方說法是正確的,那麼車子是從北向南開還是從南向北開?
如果保時捷是從北向南,那麼就是杭州警方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
8月4日晚9時26分左右,肇事者魏志剛(男,浙江杭州人,杭州天長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駕駛浙A892E9保時捷凱宴越野車,在莫干山路由南向北行駛到111號附近,撞上橫穿道路的馬芳芳(女,浙江臨海人,莫干山路好灶頭飯店服務員),馬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因為只有車子是從北向南和馬芳芳走路方向一樣,才有可能實現不在監控的範圍!但是這與通報確是打架的!就算這樣成立,那麼既然和馬芳芳一個方向出來的,那麼如何不見視頻顯示保時捷開出來?而且媒體要報道了“一輛黑色的保時捷卡宴正停在浙江電視台大門對面的斑馬線往北25米處”,換言之,出事的地點是在大門對面處,保時捷從南向北是毫無疑問的!而馬芳芳從廣電門口向對面走也是毫無疑問的
這樣的話在門口對面將馬芳芳撞了,我們的視頻範圍是完全可以將肇事視頻記錄下來,因為馬芳芳是被撞出了斑馬線,而車子是從南向北,也就是馬芳芳的反方向,可是終全部的視頻也沒有發現車子和人!
警方提供的“所謂”視頻
馬芳芳穿著的拖鞋。
監控圖就是簡易的事發解釋,白色箭頭代表馬芳芳行走路線,白色一橫是出事地點,就算出事地點沒有在監控範圍內(用白色的曲線表達監控可視範圍),可是馬芳芳被撞出斑馬線卻是在門口對面,而且保時捷也在斑馬線北側,換言之就是紅色標註地方,這難道也沒有在監控的範圍內嘛?而整個視頻有29秒是沒有公布的,為何不公布那29秒?
再有既然馬芳芳是越過了斑馬線才過街,她為何不直接就走斑馬線?
平時,如果不值晚班,馬芳芳一般晚上9點回家,走到武林小廣場坐公交車。門口的愛心斑馬線,她起碼走了幾十次了。
5月18日,杭州首條愛心斑馬線正式啟用,設在莫干山路密渡橋路口,對面就是浙江廣電中心。原先的白色線條改為黃底白條相間,長為14米,寬度由4米增加到了7米,非常顯眼。斑馬線的中間印有大大小小的紅色愛心圖案,寫著“愛心路上,有我有你”的溫馨標語。
這樣違背常理的事情,確實讓人難以理解!難道馬芳芳那天遭了魔。遭了道,非要去闖死!
真是匪夷所思!還有我們觀察的視頻中馬芳芳的鞋子白的亮眼睛,這裡的燈光是黃光,而馬芳芳穿著的拖鞋是:而且這個圖上鞋子的位置距離斑馬線有10米距離嗎?如果不是在鞋子出的事情,它也神奇般的向前移動了?被撞后,人的身體往後仰,不牢靠的鞋子反而不後走卻向前進!
到底還有多少需要解釋的,杭州官員你們解釋的清楚嗎?肇事者的父親到底有什麼能耐,酒精檢測是第二天做的!當時不做,要等著第二天做,這個道理說得通嗎?我們再說目擊者,就憑三個目擊者和肇事者的供詞就判定了嘛?如廣電大院的門衛單師傅、附近一家小商品店的師傅、有著20多年駕齡的市民楊征宇他們的證言在哪裡?那麼多人圍觀的群眾,交通部門一一都問過了嘛?
如果在斑馬線南側10米處相撞,然後又把人撞出了斑馬線20米,而斑馬線寬度就有7米,則足足有37米遠,杭州檢方承認保時捷車速為74——83Km/h,而上一起案件杭州飆車案譚卓被撞飛至20米外,他的速度都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間,這一次“車牌號為浙A892E9保時捷凱宴越野車將馬芳芳撞出30多米遠”的時速竟然低於飆車案件,37米遠和20幾米遠難道我們不會比較嗎?!多位目擊者都認為時速在90碼才有這樣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