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商務局

安康市商務局

安康市商務局,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19〕33號),市商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現任安康市商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家騏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擬訂全市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境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自由貿易協同改革試點區、口岸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及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社區商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動全市電子商務應用發展;負責流通企業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四)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安康市商務局
安康市商務局
(五)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政策,擬訂全市外貿發展規劃,組織落實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大宗進出口商品工作,指導開展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工作發展的規劃、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依法監督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依法負責技術貿易的進出口管理。
(七)承擔組織協調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全市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八)貫徹執行中省有關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全市外商投資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九)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投資等,擬訂市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合作企業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實施對外援助工作,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等合作業務。
(十)貫徹執行中省有關口岸政策,擬訂全市口岸發展規劃;負責口岸功能和國家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進電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建設;統籌協調安康自由貿易協同改革試點區建設工作,借鑒西安自貿區創新成果。
(十一)協調指導全市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創建等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貿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全市促進國際貿易、利用外資、企業國際化經營和經濟合作等活動,擴大進出口貿易和投資,推進全市對外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關係發展。
(十三)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分工
市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2、物流業管理職責分工
市商務局負責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擬訂全市現代物流發展規劃,制定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按照省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將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划轉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具體划轉按照全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及審定的划轉事項目錄實施,划轉前仍由市商務局繼續負責,划轉後由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行政編製3名,科長1名、副科長1名)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維穩、安全、衛生、接待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制定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大事項的督辦;組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對外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公開;承擔局機關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開展普法教育培訓;牽頭推進“放管服”工作;組織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執法監管;承擔部門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商務領域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和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二)市場體系建設科(行政編製2名,科長1名)
加強農產品市場、冷鏈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改善農村商業設施;對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拆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負責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管;牽頭負責全市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工作;牽頭推進安康自由貿易協同改革試點區建設工作,協調落實試點區綜合改革、投資、貿易、金融、人才等改革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應急管理協調工作;牽頭負責全市商務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三)對外貿易科(行政編製2名,科長1名)
擬訂全市促進擴大對外貿易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出口產品質量促進、市場多元化和品牌建設;承辦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負責申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組織全市參加境內外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組織實施加工貿易管理;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分析;負責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含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設立和變更的審批工作;牽頭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投資經營信息聯合報告;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依法監管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並做好統計分析;依法對易制毒化學品和兩用物項和技術的進出口進行監管;承擔服務外包業務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境外風險評估、安全保護、突發事件處置及外派勞務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的管理;負責全市涉及世貿規則的有關事務;負責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的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完善產業安全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貿易政策合規性審查工作;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配合做好涉及經貿類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安設立代表機構相關事宜;負責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核准工作。

行政編製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製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正科3名,副科1名)。

其他事項


(一)流通業發展辦公室,正科級規格,事業編製3名,設主任1名
擬訂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推進城鄉高效配送和流通領域現代供應鏈體系建設;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城市社區商業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及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和節能減排;負責商貿流通行業統計分析;負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行業管理及追溯體系建設;牽頭組織全市商務系統誠信建設;負責商務領域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二)市場運行和繭絲綢協調辦公室,正科級規格,事業編製3名,設主任1名
負責牽頭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統籌商務領域促進消費工作,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產銷銜接;負責市場運行分析、統計監測工作,組織和協調解決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貫徹執行中省有關繭絲綢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全市繭絲綢日常協調工作,對全市繭絲綢行業進行監測統計分析;負責全市繭絲綢行業項目的申報、實施、驗收和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監督管理成品油、酒類流通相關工作;牽頭指導商務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商貿服務業辦公室,正科級規格,事業編製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擬訂全市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促進市內各類商圈及特色街區發展;對全市服務貿易進行監測和統計分析;協調指導全市餐飲、住宿、家政服務等傳統服務行業發展,推動陝菜品牌建設;對全市會展業實施行業管理;負責中華老字號及地方老字號的保護與促進;依法監管拍賣行業;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推動企業運用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銷售;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培育經營主體;推動電子商務聚集區建設,引導聚集區功能配套;擬訂商務領域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商貿流通領域信息和數據平台建設;組織電子商務的培訓與交流;協調解決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市貿促會辦公室,正科級規格,事業編製3名,設主任1名
承擔省貿促會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同世界各國及港、澳、台地區經貿界、商協會及有關國際經貿組織的經濟技術合作;組織全市出國(境)經貿展覽會和我市企業參加在境外舉辦的經貿展覽會和國際展、博覽會;進行經貿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工作;聯絡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及資信調查等各類服務;充分發揮貿促會聯繫政府和企業的橋樑紐帶作用,進一步拓寬對外合作領域;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或省貿促會授權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安康市商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家騏
安康市商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勇
安康市商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濤
安康市商務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邱興傑
安康市商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羅先武
安康市商務局副調研員:劉峻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 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