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府,是明代交趾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領政平州、南靈州二州;福康縣、衙儀縣、知見縣、政和縣、古鄧縣、從質縣、丹裔縣、左平縣、夜度縣九縣。明永樂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新平府,領州二縣九。永樂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以知見縣分隸衙儀、福康二縣;以政平州之古鄧、從質、政和三縣入本州;南靈州之丹裔縣入本州,夜度縣入左平縣,領州二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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