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委組織部
新田縣委組織部
新田縣委組織部是新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制訂加強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的規定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委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黨委換屆選舉及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進行指導;研究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以及黨組織的設置原則、隸屬關係和活動內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導黨員隊伍建設,主管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黨員教育工作;組織和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二)負責幹部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落實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定相關制度,並總結推介經驗。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鄉鎮列入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縣委管理的幹部的考察、任免、工資、待遇、出國(境)、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負責縣級領導班子換屆選舉和屆中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縣委管理科級幹部的宏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工作;承辦副科級以上幹部公開選拔的具體工作;指導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負責全縣黨委、人大、政協、群眾團體等機關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管理。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黨外幹部的有關規劃和方案。指導縣委管理部門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
(四)研究制訂全縣組織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規劃,負責全縣組織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縣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黨內統計、幹部統計工作。
(五)負責對幹部工作的監督,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和的督促檢查,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和縣委反映重要情況,對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了解和督辦;負責對科級黨政領導幹部進行監督,對有關監督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市委和縣委管理的幹部的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初審和審查。
(六)制訂和執行幹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劃,組織縣管幹部和中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鄉鎮和縣直部辦委局的幹部教育工作。
(七)參與制訂和落實有關知識分子工作的政策、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知識分子工作;指導部分專業技術人才開展有關活動。
(八)承辦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本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主管部機關值班、秘書事務、信訪、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信息綜合、文件審核和部分領導講話文稿的起草;負責起草、規劃、協調、審核組織和幹部工作的有關法規和文件;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組織部門及本部的調研工作,承擔市委組織部下達的有關組織建設和幹部工作的課題研究及本縣組織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參與全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對重要經驗進行總結推介;承擔本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負責本部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部中心組學習的計劃、組織、聯絡工作和組織志、組織史編寫等有關工作。負責財務審計、保收、收發等行政後勤和老乾工作;負責全縣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幹部室
負責全縣幹部隊伍的宏觀管理;指導鄉科級領導班子建設;負責鄉科級幹部的選拔、調配、考核,鄉科級後備幹部、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負責全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負責幹部檔案信息管理、幹部統計;負責公務員隊伍的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幹部監察工作,參與幹部任免全過程;負責幹部現實情況、現實信訪問題、有關待遇落實的綜合處理;負責幹部教育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負責直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
(三)黨建室
負責指導全縣基層黨組織、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黨組織的設置、調整與換屆;負責全縣黨員發展及教育管理,黨員收繳管理、黨內統計、黨內表彰;負責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及“兩新”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指導黨員幹部生活會;負責全縣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承辦縣管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審批。
(四)電教室
負責全縣黨員電化教育管理。搞好城鄉黨員電教網點建設,對黨員電教網點播放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並對播放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中央、省、市組織部門黨員電教資料的管理髮行工作;負責有關黨員電教片的製作;承辦部務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提出縣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城區新經濟組織黨的思想建設以及黨員教育管理。承辦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城區新經濟組織黨組織設置、換屆選舉及班子成員的考核、任免的審批工作以及發展新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審批工作。指導縣直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城區新經濟組織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領導直屬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查處違紀黨員。協助抓好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城區新經濟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履行直屬機關工委職責,對同級黨委的工作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