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

社會守則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是2019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規定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型號編製、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適用於純電動摩托車和純電動輕便摩托車

制定過程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修訂背景
《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動力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09)發佈於2009年,標準實施的八年間,電動摩托車技術標準體系變化巨大,動力蓄電池由鉛酸向鋰電池過渡、能耗從等速法向工況法變化、動力性能試驗項目也有了很大變動,標準中的規範性引用文件、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內容均發生了重大改變。同時,隨著中國電動自行車發展迅速,中國有關部門業已開始了電動自行車相關標準的修訂工作,為配合此項工作順利開展,電動摩托車相關標準也亟需修訂。因此,修訂了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編製進程
2016年2月23日,在工信部裝備司的組織下,於北京召開了快遞專用車輛相關標準編製會議,會議對標準的草案進行了細緻的討論並形成相關修改意見。
2016年3月5-7日,起草組根據會議達成結論結合產品使用特性,進行相關技術指標的驗證,並對標準的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後形成第一稿標準草案。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劃《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20162467-T-33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1(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摩托車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末任務下達后,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摩托車分技術委員會隨即於2017年3月15日,在廣州召開了電動摩托車標準研究工作組成立會暨第一次工作會議,正式開展《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動力通用技術條件》等三項電動摩托車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會後形成了本標準第二稿草案。工作組由19家行業相關單位22位專家組成(包括摩托車企業、電動自行車企業、電動汽車企業、電池企業、電機企業、檢測機構和行業協會等)。
2017年8月,工作組在南京召開工作會議,對《電動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動力通用技術條件》徵求意見,會後形成了第三稿標準草案。
2018年9月17日,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4月1日,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實施,全部代替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09)。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1.1-2009)規則起草。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修訂情況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與《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09)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 ● 刪除第1章中關於標誌、包裝、運輸要求的要求;
● ● 修改了第1章標準適用範圍,僅適用於純電動摩托車和純電動輕便摩托車;
● ● 替換、補充了相關規範性引用標準;
● ● 刪除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定義;
● ● 刪除了制動電氣聯鎖功能的描述;
● ● 增加了前風窗玻璃刮水器的要求;
● ● 修改了無線電騷擾特性要求,刪除了GB/T18387的要求;
● ● 修改了電池的相關要求和參考標準;
● ● 修改了可靠性要求和對應試驗方法;
● ● 修改了側傾穩定性和駐車穩定角的要求;
● ● 刪除了檢驗規則、標誌要求、包裝要求、運輸與貯存要求;
● ● 修改了附錄A標題及內容;
● ● 刪除了附錄B;
● ● 增加了附錄A,傳導式車載蓄電池充電機相關要求;
● ● 增加了附錄C,列出了主要試驗項目、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和引用標準對照表。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上海機動車檢測認證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檢西部檢測有限公司、浙江春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寶馬(中國)服務有限公司、金浪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上海吉能電源系統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胡文浩、丁元虎、童曉敏、付俊俊、袁章平、賈東爾、宋軼男、徐恆、阮立、董經貴、徐梟、吳紅傑。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1
2規範性引用文件1
3術語和定義2
4型號編製2
5技術要求3
6試驗方法7
附錄A(規範性附錄)傳導式車載蓄電池充電機10
附錄B(規範性附錄)主要技術參數項目12
附錄C(資料性附錄)主要試驗項目、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對照表14

內容範圍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規定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型號編製、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適用於純電動摩托車和純電動輕便摩托車。

引用文件


GB518摩托車輪胎
GB4599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
GB4660機動車用前霧燈配光性能
GB/T5359.1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術語—第1部分:車輛類型
GB/T5359.2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術語—第2部分:車輛性能
GB/T5359.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術語—第3部分:兩輪車和三輪車尺寸
GB/T5359.4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術語—第4部分:兩輪車和三輪車質量
GB/T537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尺寸和質量參數的測定方法
GB/T5374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可靠性試驗方法
GB/T5375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型號編製方法
GB/T5378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道路試驗方法
GB11554機動車和掛車用后霧燈配光性能
GB11564機動車回復反射器
GB14023車輛、船和內燃機—無線電騷擾特性—用於保護車外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15084機動車輛—間接視野裝置—性能和安裝要求
GB15235汽車及掛車倒車燈配光性能
GB15365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操縱件、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圖形符號
GB/T15367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兩輪車和三輪車零部件名稱
GB15742機動車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GB16735道路車輛—車輛識別代號(VIN)
GB17352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後視鏡的性能和安裝要求
GB1735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防盜裝置
GB17509汽車及掛車轉向信號燈配光性能
GB17510摩托車光信號裝置配光性能
GB18100.1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第1部分:兩輪摩托車
GB18100.2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第2部分:兩輪輕便摩托車
GB18100.3摩托車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安裝規定—第3部分:三輪摩托車
GB19152發射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前照燈
GB/T19596電動汽車術語
GB20073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制動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GB20074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外部凸出物
GB20075摩托車乘員扶手
GB24155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
GB/T24156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動力性能—試驗方法
GB/T24157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續駛里程及殘電指示試驗方法
GB/T36672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用鋰離子電池
QC/T792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用電機及控制器技術條件
QC/T895電動汽車用傳導式車載充電機

意義價值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T24158-2018)既可指導電動摩托車產品實際生產的技術規範,為企業設計、開發和生產電動摩托車提供技術指導,又可為國家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規範管理提供法律依據,具有廣泛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