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契稅契

印契稅契

印契稅契是元代法律規定不動產買賣必須具備的四個要件之一。即書面契約,必須經官府加蓋官印,繳納交易稅和契稅。元代法律規定,凡一切應該訂立書面契約的買賣,均應立契收稅。

目錄

正文


概念
元朝的契約
買賣契約:元朝買賣契約的訂立有四個條件:
報告官府,由官府給出書面許可。
先問親鄰,即親鄰有優先購買權
按照契約的標的交納 印契稅契。
過割賦稅,即原主的賦稅義務轉讓給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