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字
詞語
別字是由於幾個字字形相近,或字音相同,而產生的辨別錯誤。是指寫錯或讀錯的字,比如把“包子”寫成“飽子”,是寫錯別字;把“破綻”的“綻”(zhàn)讀“定”,是讀別字。也說白字。別字也可以稱作“別號”。
. [ ]∶錯讀錯。
. []∶號。
. [ ]∶。
4. [Variant form of a Chinese characters]∶別體字。
(清)趙援叔著,記錄了各朝的別字、易錯字
如有人將“染”寫成了“染[把[九]寫[丸]]” ,將“曳”寫成了“曵[多了一點]”,本無其字而[自創],這些就是錯字;將“建議”寫成“建意”,其中的“意”就是別字。錯別字的出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不良的影響或者危害也是不容忽視的。
產生錯別字,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
主觀原因主要是許多人認為寫漢字是個人的小事,少一筆多一筆沒有什麼關係,只要自己或別人能看懂怎麼寫都行;或者有的人根本沒有掌握一些字的結構和寫法,當然有時也有會寫某字,但下筆時誤寫的情況。如有人把“武”寫作“武”,把[弋]寫成[戈],把“豸蟲”寫作“蟲豸”,或者把“鍥而不捨”寫作“契而不舍”等等。有些人,特別是個體商店的經營者,因貪圖方便而寫了一些不規範的簡化字或別字。如有人將“酒”寫成“九”,把“餅乾”寫成了“並干”,這種情況更是司空見慣的。
客觀原因是漢字本身屬於表意文字,許多漢字筆畫比較多,因此漢字難記難寫,跟拼音文字比較起來,漢字的出錯率相當高;此外,漢語中同音、近音的字詞太多,如“嬴”與“贏”,“辯”與“辨”,“磬”與“罄”;“必須”與“必需”,“那裡”與“哪裡”,“符合”與“附和”,“檢查”與“檢察”,還有“翔實”與“詳細”等等,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寫錯或混淆。
一個人有意或無意地寫了錯別字,就會令人費解甚至誤解,這樣就會影響意義的表達甚至失去文字的交際作用。如有的經營者賣東西,在其廣告招牌上,將“花捲”寫成了“花圈”,將“大偏魚”寫成了“大便魚”等等,結果令顧客望字止步,有買賣也作不成了。
現在,我國正在搞改革開放,我國加入WTO的談判工作業已接近尾聲。今後隨著我國對外交往和經濟合作的進一步增強,中外文字方面的協議、文件也會大大增加。如果在國際協議和文件中出現了錯別字,特別是在關鍵的地方出了錯別字,其後果便可想而知了:只會給我國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並且影響我國的聲譽。
因此,在使用漢字這個問題上,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端正認識,高度重視,完整、準確地掌握漢字的音、形、義;一定要少寫或不寫錯別字,自覺糾正錯別字。我們只有正確、規範地使用漢字,努力提高文字表達能力,才能使漢字更好地為我們的生活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1. 分析字的形體。猶言拆字。
《後漢書·五行志一》:“京師童謠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為董,十日卜為卓。凡別字之體,皆從上起,左右離合,無有從下發端者也。”
2. 誤寫或誤讀的字。
《後漢書·儒林傳上·尹敏》:“讖書非聖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別字,頗類世俗之辭,恐疑誤後生。”清 顧炎武 《日知錄·別字》:“別字者,本當為此字而誤為彼字也,今人謂之白字,乃別音之轉。”王蒙 《組織部來了個年輕人》:“他拿起筆把‘中於’改成‘終於’,準備在回信時告訴他們下次要避免別字。”
3. 指異體字、怪體字。
北齊 顏之推《顏氏家訓·書證》:“太公 《六韜》有天陳、地陳、人陳、雲鳥之陳……《蒼》《雅》及近世字書,皆無別字;唯 王羲之 《小學章》獨阜傍作車。”《何典》第八回:“活死人 上前搶來,看時,儘是許多別字,一個也不識。”
4. 別號。
《梁書·武陵王紀傳》:“大智,紀 之別字也。”清 葉廷琯 《鷗陂漁話·李蘭青詩》:“蘭青 籍隸 金溪,別字 香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