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時對

林時對

林時對(1623—1664),明末遺民。字殿揚,號繭庵;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人。崇禎十三年連科及第,當時只有十八歲,是戶部尚書倪元璐的門生。在崇禎朝官至行人司行人,北京淪陷前丁憂南還。弘光朝召為御史,后參加魯王監國朱以海領導的抗清活動,官拜太常寺卿,失敗后隱居不出,終生不仕清朝。著有《繭庵逸史》、《荷牐叢談》等書。

人物生平


林時對(1623年—1664),明末遺民。字殿揚,號繭庵;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鄞縣人。崇禎十二年中舉,十三年中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當時只有十八歲,是戶部尚書倪元璐的門生,東林黨領袖錢謙益曾至書招之,不往。與劉中藻、陸培等人相善,有人以寒官冷職諷之,其對曰:“苟不愛錢,原無熱地。”
在崇禎朝官至行人司行人,北京淪陷前丁憂南還。弘光朝召為御史,后參加魯王監國朱以海領導的抗清活動,官拜太常寺卿兼右都御史,失敗后隱居不出,終生不仕清朝。康熙朝曾被同年推薦應博學鴻儒科,被其嚴詞拒絕,同年羞愧而去。

相關史籍


《海東逸史》:林時對,字殿?,號繭庵,鄞縣人,崇禎十三年進士,年未冠也,授行人。性恬淡,嘗曰:"士人若愛一錢,即不值一錢。"丁艱歸。福王立,起吏科都給事中(《甬上續耆舊傳》云:福王監國,召為御史,《鄞縣誌》據庄元辰奏疏,亦從御史。為阮大鋮所惡,罷歸。魯王監國,遷太常寺卿,佐孫嘉績幕事,力主渡江。熊汝霖之下海寧,時對實贊之,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逾年而紹興陷,遂歸。又十八年而卒。所著《繭庵逸史》,皆紀國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