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作家協會
新疆作家協會
新疆作家協會,隸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領導下的人民團體協會(簡稱“新疆作協”,Xin Jiang Uyghur Auton omaus Region Writer Association(XWA)),有會員1952人,分佈於全區各地、州、縣、市等地,其中維吾爾族會員626人,漢族會員706人,哈薩克族會員290人,蒙古族會員119人,柯爾克孜族會員116人,另外各其它少數民族會員95人,其中女會員195人。
新疆作家協會於1957年5月25日—31日召開成立大會當時的名稱為中國作家協會新疆分會。當選主席:孜牙·賽米地,當時有會員52人,預備會員33名。
1959年召開第二次作協代表大會,當選主席:艾里哈木·艾合塔木。
1979年9月召開第三次作協作表大會,當選主席:阿布力孜·那則爾。
1989年召開第四次作協代表大會,當選主席:空缺。
1995年10月召開第五次作協表大會,當選主席:買買提明·吾守爾。
2001年11月21日—23日召開第六次作協代表大會,當選主席:買買提明·吾守爾。
2006年6月22日—24日召開第七次作協代表大會,當選主席:阿扎提·蘇里坦。
作協現有會員1952人。第七屆主席團有11人組成,下設理事會,有理事42人。主席團成員如下:主席:阿扎提·蘇里坦(維),駐會副主席:董立勃,副主席:葉爾克西(哈)、劉亮程、阿拉提·阿斯木(維)、艾拜都拉·依不拉音(維)、丹壁(蒙)、哈麗達·司拉音(女,維)、豐收、曼拜提·吐爾地(柯),秘書長:董立勃,副秘書長:帕麗達·馬力克(女),狄力木拉提·泰來提。
(1949年一1982年)
●2月,《文學譯叢》停刊。
●3月,王谷林由中國作家協會調新疆文聯,任《天山》副主編。
● 5月,自治區文聯組織了兩個民間文藝調查組,分別赴南北疆調查、搜集維吾爾、哈薩克、錫伯等族的民間文學。
● 8月26日一9月16日,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召開全疆文藝工作座談會,學習中共中央宣傳部制訂的《關於當前文藝工作的意見》(即文藝十條)等文件。
●8月,伊犁區黨委宣傳部,州文教處和作協新疆分會聯合在新源縣阿拉吐拜召開阿肯會議,還舉行了賽歌活動。
● 《天山》10月號上發表了包爾漢的五幕歷史劇《戰鬥中血的友誼》。
● 11月1日,作協新疆分會與新疆電影製片廠聯合召開“電影創作座談會”,電影廠副廠長陳崗傳達了全國劇本創作座談會精神。
● 11月14日,自治區黨委宣傳部主辦的第一期全疆文117藝幹部理論學習班開學。
● 10月~11月間,著名詩人田間、嚴辰、張志民來疆訪問採風,11月2日在作協新疆分會召開的座談會上與烏魯木齊地區的青年作者座談了詩歌創作的問題。
△周非的長篇小說《多浪河邊》由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
△林海清、田承基的《萬紫千紅塔里木》獲1959—1961年全國兒童文學一等獎。
● 元月4日,劇協新疆分會召開座談會,討論烏魯木齊鐵路局集體創作的大型歌劇《兩代人》。
● 元月25日,由(天山)更名的《新疆文學》出版元月號。該期發表了由王谷林執筆撰寫的“本刊編輯部”文章《迎新曲》、劉蕭無的詩詞、吳連增的短篇小說《司機的妻子》等。郭沫若為之題寫了刊名。
●元月,《塔里木》又恢復《新疆文藝》(維吾爾文)原名。
● 4月,文學研究所撤銷,改為作協新疆分會內的民間文學組。在兩年多時間內,該所搜集、整理、編印了柯爾克孜族英雄史詩《瑪納斯》第一部的資料本,整理、翻譯了鐵依甫江編寫的《維吾爾文學史稿》。
●5月10日,《新疆日報》發表了包爾漢為《火焰山的怒吼》寫的“前言”《撲不滅的星火》。
● 5月22日,自治區文藝界召開紀念大會,隆重紀念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20周年。同日,《新疆日報》發表賽福鼎的專文《高舉毛澤東文藝思想紅旗,進一步發展新疆各民族文學藝術》。
●6月,《新疆文學》6月號開始對《司機的妻子》進行討論。
● 11月,《新疆文學》11、12月合刊號上發表了江天的《關於塑造普通人物的幾點質疑》。
△哈薩克族詩人庫爾班阿里的詩集《從小氈房走向全世界》由作家出版社出版。
△鄧普編劇的《生命的火花》由西安電影製片廠攝製完成。明年,長篇小說《軍隊的女兒》由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
●6月,劉蕭無完成了五幕歷史劇《解憂》的初稿。
產兵團所屬南北疆農場進行半年的參觀訪問。8月10日,應作協新疆分會的邀請,郭小川、賀敬之向自治區各族文藝工作者作了關於詩歌創作的報告。郭小川還另外作了關於報告文學寫作的報告。
● 8月28日,自治區文聯副主席、黨組書記劉蕭無參加中國作家代表
團赴蘇聯訪問。
●10月21日一26日,自治區文聯召開文藝創作座談會。會議的議題是,在國內外階級鬥爭的新形勢下,文學藝術如何充分反映時代精神,發揮戰鬥作用。賽福鼎、林渤民等自治區領導接見了參加座談會的全體人員並作了講話。為貫徹這次座談會精神,《新疆文學》12月號上發表短評:《文藝創作要更好地為階級鬥爭服務》。
●12月28日,著名作家王蒙一家到達烏魯木齊。王蒙最初被分配到《新疆文學》編輯部任編輯。
●元月,《新疆文學》元月號上發表舉辦“邊疆新史”的徵文通知。“邊疆新史”的內容包括:回憶錄、日記、傳記、訪問記、家史、村史、社史、廠史等。在這一期上,還發表了艾青的詩《年青的城》。這是艾青被打成右派后首次公開發表作品。
●元月24日,區黨委第一書記王恩茂在自治區戲曲改革座談會上發表《戲曲工作要更好地為工農兵服務,為社會義服務》的講話。
●《新疆文學》5月號上發表了王蒙的報告文學《春滿吐魯番》。這是王蒙來疆后首次公開發表作品。
●7月,《文學譯叢》停刊兩年後復刊,更名為《文藝譯叢》。
●8月,根據毛澤東關於文藝的兩個批示,文藝界開始整風。在此次整風中,重點批判了詩人鐵依甫江及其詩作《基本的控訴》。另外,還涉及了其他一些作家和作品。
●9月16日,作協新疆分會與伊犁區黨委宣傳部聯合在伊犁草原舉辦“阿肯彈唱會”。
●《新疆文學》 11、12月合刊號上,發表《糾正錯誤,更好前進》的編輯部文章。這是對“關於《司機的妻子》討論再認識”的文章。
●元月,《 新疆文學》因編輯人員參加社教,上半年改為雙月刊。至7月號起恢復為月刊。
●4月1日,自治區文聯、文化廳等單位向全疆文藝工作者發出號召書,題目為:《 高舉毛澤東文藝紅旗,在革命化的道路上乘勝前進》。
●9月8日,王蒙由烏魯木齊啟程赴伊犁。他被下放到伊寧縣巴彥岱紅旗公社二大隊任副大隊長。
●9月12日,王恩茂在接見自治區歌舞、戲劇觀摩演出大會部分代表時發表題為《 歌舞、戲劇工作者要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發揮更大的戰鬥作用》的講話。
●11月16日,王恩茂等自治區領導接見了出席全國青年業餘文學創作積極分子大會的新疆代表,王恩茂發表了《 做又會勞動又會文學創作的革命業餘文學工作者》的講話。
●6月15日,《 新疆日報》發表署名“文先鋒”的文章:《 徹底揭露和批判王谷林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罪行》,揭開了自治區文藝界“文革”的序幕。
●7月25日,《新疆文學》6月號延期出版,並宣布停刊。該期除轉載中央二報一刊的社論外,其餘全部為批判副主編王谷林“反黨反社會主義罪行”的文章。《新疆文藝》(維、哈)及《文藝譯叢》亦宣布從下半年起停刊。
●8月8日,劉蕭無被定為“反黨分子”。劉蕭無、王玉胡、鐵依甫江、克里木·霍加、郝斯力汗、王谷林等各族作家均被扣上“黑幫”、“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地方民族主義分子”、“裡通外國分子”等罪名,受到各種形式的批判。
△自治區文聯及其所屬各協會工作人員均停止其他工作參加“文化大革命”。
●11月,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作出撤銷自治區文聯的決定。自治區文聯及其所屬各文藝家協會的幹部在參加毛澤東思想學習班后,全體下放到烏拉泊“五七”幹校勞動。
●10月19日,根據自治區文化局8月14日關於恢復文聯體制問題的報告,經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原文聯及各文藝家協會的幹部全部從“五七”幹校調回,成立了局屬文藝創作研究室,並著手籌備《新疆文藝》維、漢、哈文版的復刊事宜。
●3月21日,自治區文化局局屬文藝創作研究室主辦的維吾爾、漢、哈薩克三種文字的《 新疆文藝》復刊。上半年為雙月刊,並宣布自下半年起為月刊。
●6月,《 新疆文藝》漢文編輯部召開工農兵作者座談會。
●11月,烏魯木齊市文化局召開文藝創作座談會。
●11月19日--21日,《 新疆文藝》漢文編輯部舉行創作座談會,討論了小說、詩歌、戲劇創作及文藝評論工作,並就剛復刊的《新疆文藝》徵求意見。
●4月,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維吾爾文學作品《克孜勒山下》、《博格達回聲》、《塔里木之濤》,哈薩克文學作品《 歡騰的生活》,漢文文學作品集《天山炮聲隆》。其中,柯尤慕·吐爾迪的長篇小說《克孜勒山下》是維吾爾族作家解放后創作的第一部表現南疆維吾爾族人民生活的長篇小說。此後,維吾爾族長篇小說的創作進入了一個繁榮勃發的新階段。
●9月,維吾爾語歌劇《紅燈記》拍成彩色影片,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舉行首映式。
●5月,自治區文藝創作研究室在石河子召開文藝創作座談會,各族專業、業餘作者近百人參加。自治區領導賈那布爾、林渤民等出席並講話。
●6月1日,經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批准,原自治區文化局屬文藝創作研究室升級為區級單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藝創作研究室,受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直接領導。
●6月,新疆人民出版社編輯出版了《紅哨》文藝叢刊。第一輯為《天山女兒永遠懷念毛主席》,第二輯為《十月的勝利》。
● 7月,托忒蒙古文文學季刊《啟明星》復刊。
● 12月,沈凱的長篇小說《古瑪河春曉》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4月6日,恢復自治區文聯和各文藝家協會籌備小組成立,成員有劉蕭無、王玉胡、賽昔勒、尹茅塞、王谷林等。
●5月11日,《光明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拉開了撥亂反正、解放思想的序幕。
●7月10日,《文學譯叢》復刊。
●7月8日~13日,自治區文聯舉行全委擴大會,宣布文聯及各文藝家協會正式恢復組織機構及工作。劉蕭無當選為自治區文聯主席。自治區領導汪鋒、劉震、司馬義·艾買提、鐵木爾·達瓦買提等接見了與會的各族代表。
●12月8日,柯爾克孜族民間史詩《瑪納斯》的錄音、記錄工作在北京開始,參加錄音的柯爾克孜族“瑪納斯奇”玉素甫·瑪瑪依參加了全國文聯舉辦的新年聯誼會。
△本年,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對1957年文藝界錯劃為右派的同志陸續予以糾正。
●2月,劉蕭無創作的大型歷史話劇劇本《解憂》在《新疆文藝》2月號上發表。
●3月4日,作協新疆分會邀集部分作者座談學習周恩來1961年《在文藝工作座談會及故事片創作會議上的講話》的心得體會。
●3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在昆明召開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史編寫工作座談會,決定在年內編成《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一書。我區的努爾買買提·扎芒(維)、阿吾力汗(哈)、忠錄(錫)等參加了座談會。我區承擔了新疆八個少數民族文學概況的編寫任務。
●4月,作協新疆分會召開了全疆業餘作者創作座談會。座談會除討論文藝創作理論外,還修改了作者帶來參加新中國成立30周年徵文的各類作品,最後定稿90篇。
● 4月,新疆人民出版社編輯出版的大型文學季刊《邊塞》(漢文)創刊
●4月25日,自治區召開文藝界落實政策大會。會上宣布了自治區黨委《關於堅決推到“文藝黑線論”,為自治區文聯“反黨黑幫”錯案徹底平反的決定》,為自治區文聯負責人、作家、詩人劉蕭無、王玉胡、王谷林、鐵依甫江、克里木·霍加、艾勒坎木·艾合坦木、庫爾班阿里、郭基南等徹底平反,恢複名譽;並肯定了在“文革”前十七年中,新疆的文藝工作是積極貫徹了毛澤東同志的革命文藝路線的,創作了大量革命文藝作品,為繁榮自治區的文藝事業做出了貢獻。
●5月,作協新疆分會編選的電影劇本集《嚮導》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該集共收入《嚮導》、《天山的紅花》、《哈森與加米拉》、《綠洲凱歌》4個劇本。
●6月4日,鄧普編劇的故事片《嚮導》由新疆天山電影製片廠開拍。
●6月12日,王蒙調北京市作家協會任專業作家,全家離疆返京。
●8月15日,《博格達》文學季刊在昌吉編輯出版。
●9月12日,自治區文聯在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溫泉縣召開蒙古族業餘文藝創作座談會。
●9月,烏魯木齊市文聯籌備組成立。
●10月30日,第四次全國文代會在京開幕。參加大會的新疆代表團由七個民族63名代表組成,團長劉蕭無,副團長康巴爾汗、王玉胡、麥苗、艾勒坎木·艾合坦木、熱比亞和賽比阿孜。康巴爾汗當選為全國文聯副主席。鐵依甫江·艾里耶夫在中國作協理事會上當選為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
●12月27日,著名哈薩克族作家郝斯力汗因突發心臟病逝世,終年55歲。
●12月,《新疆文學》12月號發表王玉胡的電影文學劇本《阿凡提的故事》。
● 元月,《新疆文藝》恢復原刊名《新疆文學》。
● 3月,哈薩克族青年作家艾克拜爾·米吉提的短篇小說《努爾曼老漢和獵狗巴力斯》獲1979年度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
●5月12日,《新疆文學》編輯部召開創作座談會。烏魯木齊地區的文學工作者23人參加。副主編陳柏中主持了座談會,自治區文聯副主席、黨組書記王玉胡出席並講話。
● 6月,烏魯木齊市文聯(籌)主辦的大型文藝季刊《天山》創刊。
● 7月3日,全國少數民族創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我區有八個民族的5
名作家參加,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民族文學委員會主任鐵依甫江主持了會議。
●9月21日一28日,召開了自治區第三次文代會。自治區十三個民族的752名代表參加了會議。中國文聯代表團團長賀綠汀,副團長袁文殊、趙尋及全體成員出席了開幕式。自治區主席司馬義·艾買提在開幕式上致賀詞。自治區文聯主席劉蕭無作了工作報告。王震出席了閉幕式並作重要講話。大會選出新的文聯領導機構,劉蕭無任名譽主席,亞生·胡達拜爾地任主席,王玉胡、庫爾班阿里等11人任副主席。同時產生了中國作家協會新疆分會領導機構,阿不力孜·那則爾任主席,艾勒坎木·艾合坦木、鐵依甫江、王谷林等10人為副主席。中國民間文學界也召開了第一次代表大會,正式成立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新疆分會,帕它爾江任主席,忠錄、劉發俊等7人為副主席。
●11月30日,自治區文聯根據有關部門的通知,決定《塔里木》(維)、《曙光》(哈)從1981年起改用老文字出版。
●11月底,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區少數民族文學創作評選委員會成立,新任自治區文聯主席亞森·胡達拜爾迪任評獎委員會主任。
●2月3日,石河子文聯成立。
●5月2日,1979--1980全國新詩創作頒獎大會在北京召開。楊牧的《我是青年》獲獎。
●5月27日--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宣傳部、州文化局聯合召開文藝創作座談會,各族專業、業餘作者46人參加。
●6月17日一24日,受作協新疆分會委託,《新疆文學》編輯部在阿克蘇召開了首次南疆文學創作會議。會議由該刊主編陳柏中主持,著名作家周非、周濤參加會議。
●從6月起,作協新疆分會在文聯黨組領導下,對《塔里木》、《新疆文學》、《曙光》、《啟明星》、《文學譯叢》等五個文學期刊進行了一次全面檢查。除刊物編輯人員外,還吸收了烏魯木齊地區的130餘名作者參加。
●7月2日,《新疆民族文學》創刊。該刊是漢譯我區少數民族文學作品的專業性期刊,由自治區文聯委託作協新疆分會主辦。
● 7月3日,由石河子文聯主辦的(綠洲)文學雙月刊創刊。
● 7月15日,由自治區文聯主辦的(新疆藝術)創刊,以維吾爾、漢兩
種文字分別編輯出版。
●7月,《新疆柯爾克孜文學》創刊,由自治區文聯委託作協新疆分會主辦。
●7月29日,由自治區民委和作協新疆分會聯合舉辦的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區少數民族文學創作評獎揭曉,我區九個民族147名作者的145篇作品獲獎,其中1977--1980年間的作品99篇。同時,遴選出粉碎“四人幫”以後的33篇作品推薦參加全國少數民族優秀文學作品評獎。
●8月8日——4日,哈密地區舉辦了首次文學創作學習班,90餘名業餘作者參加。
●9月16日——8日,作協新疆分會主持召開了“魯迅思想和著作學術討論會”。這次討論會是由自治區紀念魯迅誕辰100周年籌備小組統一安排的。
●9月2日一10月9日,王蒙調離新疆后首次來疆深人生活,重返伊寧縣巴彥岱公社,受到當地群眾和文學工作者的熱烈歡迎。
●10月,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新疆分會組織完成了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錫伯、塔吉克、塔塔爾、烏孜別克和俄羅斯等八個民族的文學概況,被中國社會科學院編人《中國少數民族文學》第一卷。
●11月下旬,作協新疆分會分別在喀什、伊犁、石河子、巴州和靜召開文學創作座談會。維、漢、哈、蒙、回、柯六個民族的225名作家、業餘作者參加。會議主旨為克服資產階級自由化,樹立正確的創作態度。作協領導分赴各地主持了會議。自治區文聯領導王玉胡、庫爾班阿里也分別參加了會議。
●12月30日,由國家民委、中國作家協會聯合舉辦的全國第一屆少數民族文學創作獎(1976.10—1980)揭曉,共有140篇(部)優秀作品獲獎。我區作家的21篇(部)作品獲獎。柯尤幕·吐爾迪的《戰爭的年代》(第二部)、烏拉孜汗的《巨變》獲長篇小說獎。鐵依甫江、克里木·霍加、艾勒坎木·艾合坦木等的詩獲詩歌獎。
●12月22日~26日,烏魯木齊市首屆文代會召開,烏魯木齊市文聯成立。
△這一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區作家創作的各語種文藝圖書147種,其中詩集30餘種。
●元月,由喀什地區文化局主辦的《喀什噶爾文學》(維吾爾文)從今年起公開發行。該刊於1981年元月創刊,為季刊。
●2月14日,自治區文聯各文藝家協會分別召開座談會,學習中央關於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和“異化”的文件,落實創作計劃。
●3月,《新疆文學》舉辦的"1980—1981優秀作品評獎”,共選出優秀作品27篇。
△中國作家協會《民族文學》編輯部在雲南昆明舉辦讀書班,我區5名少數民族作家卡哈爾*吉力里、烏拉孜汗·阿合買提、朱瑪拜·比拉勒、買買提明·吾守爾、陳剛參加。
●4月6日,自治區少年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作協新疆分會聯合發布了全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啟事。起訖日期自1976年10月至1983年3月。
●5月14日,國家文化部與中國劇協聯合舉辦的1980~1981全國話劇、戲曲、歌劇優秀劇本評選揭曉,我區作家李斌奎、唐棟編劇的《天山深處》,祖農·哈迪爾編劇、艾力·艾則孜編曲的《艾里甫與賽乃姆》,曹起志、趙清編劇的《老虎和熊的故事》獲獎。
●5月22日,自治區文聯、新疆社科院、新疆大學中文系聯合召開座談會,紀念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40周年。
●6月,《瑪納斯》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阿曼吐爾任組長,王玉胡、庫爾班阿里、塔依爾任副組長。
●7月17日-8月14日,作協新疆分會在烏魯木齊舉辦青年作者文學創作講習班,各民族的100多名學員參加。
●8月,自治區召開首屆《江格爾》學術討論會。來自北京、內蒙古、甘肅、青海及我區的專家學者、有關領導和著名江格爾奇40餘人參加了會議。
●10月25日,著名作家鄧普逝世,終年58歲。
●11月,已故中央文史館館員吳靄宸先生生前編選的《歷代西域詩鈔》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11月,自治區文聯召開大會,紀念維吾爾族愛國詩人黎·穆特里夫誕辰60周年.
第一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自治區各民族作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學、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簡稱新疆作家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各民族廣大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努力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本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專業活動。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主義言行、宗教極端主義勢力和邪教,不遺餘力地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努力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本協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協會倡導並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文藝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 倡導和組織會員深入生活,深入基層,積極開展創作活動。提倡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鼓勵探索和創新,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藝傳統,著眼於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學習、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提倡題材、體裁、形式及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創作,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第七條 組織各文學門類評獎活動,對優秀的文學作品、文學理論研究和評論成果、以及文學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會員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八條 組織會員進行有關文學的研討活動,特別是積極倡導各民族作家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重視做好文學翻譯工作;促進文學評論、理論工作的提高與發展。
第九條 組織會員研究自治區各民族書面的和民間的文學遺產,繼承和發揚民族文化的優良傳統。
第十條 開展社會各種各樣的文學活動,組織會員參加文學普及工作,關心、參與國民文學藝術教育。
第十一條 不斷促進和加強同國內各省、市、自治區各民族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文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第十二條 促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愛國文學組織和作家的聯繫和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文化和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十三條 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同各國作家的團結和友誼,為世界文學的發展作出貢獻。
第十四條 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合作,依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政策興辦文化產業。
第十五條 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發現、培養新生力量,發展有貢獻的文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入會。
第十六條 本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七條 自治區所轄各地區、自治州、自治區轄市和地級市、新疆生產建沒兵團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下屬的與本協會專業對應的協會,均為本會團體會員。自治區各產業文聯所屬上述協會,凡贊成本會章程,並提出申請、經過協會主席團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本協會會員集體參加本會活動,視同於團體會員。
第十八條 凡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內常住戶籍,在文學創作中有一定成就的作家和文學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由兩名本會會員介紹並經所在團體會員單位或本會指定機構推薦,經本會審批,履行必要手續后,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九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二十條 會員因故遷出新疆后,可根據本人要求,在徵得遷入省、區對應協會同意后,給予辦理轉會手續。會員移居國外后,其會籍自然失效。
第二十一條 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因違法犯罪而觸犯刑律者,經本會主席團討論通過,取消其會籍。長期不參加本會活動和工作者,本協會通過一定程序勸其退會。
第二十一條 對新疆各民族文學事業有特殊貢獻的內地作家、旅外華人中的作家和外國作家,經自治區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可授子本協會榮譽會員的稱號。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遵循“黨管於部”的原則。最高權力機構為本協會舉行的全自治區範圍的會員代表大會(簡稱“全區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新疆作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全區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相關單位推舉產生。
第二十四條 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團成員;主席團第一次全體會議推選主席一人,其他成員均當選為副主席。主席團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的任免。全區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理事會的職權。本協會的日常工作機制,實行在主席團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代表本協會擔任社團法人;應當及時向主席團報告重要工作。駐會的主席或副主席負有代表主席團指導協會日常工作的職責。凡是決定協會重大活動、組織和財務事項,要徵得主席團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全區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視需要設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國家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其它合法收入。財務工作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日常工作負責人一人在集體領導體制下分管財務工作;應每年向主席團或理事會報告當年經費收支情況。其他負責人負有對協會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的英文名稱是XinJiang Uyghur Autonomous Region Writers Association(縮寫:XUAR_WA)。會址設在烏魯木齊市。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本協會全區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本協會全區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作家協會。
2020年12月,榮獲2020年度創作聯絡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