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

智能交通違章監攝管理系統

“電子眼”又稱“電子警察”,是“智能交通違章監攝管理系統”的俗稱,1997年在深圳研製成功后開始逐步推廣使用,電子眼是通過對車輛檢測、光電成像、自動控制、網路通信、計算機等多種技術,對機動車闖紅燈、逆行、超速、越線行駛、違例停靠等違章行為,實現全天候監視,捕捉車輛違章圖文信息,並根據違章信息進行事後處理。

2021年3月10日,韓德雲代表提出,為防止濫設濫用“電子警察”,建議清理以罰款為目的的電子抓拍。

工作原理


仿生電子眼
仿生電子眼
1、電子眼採用感應線來感應路面上的汽車傳來的壓力,通過感測器將信號採集到中央處理器,送寄存器暫存(該數據在一個紅燈周期內有效)。
2、在同一個時間間隔內(紅燈周期內),如果同時產生兩個脈衝信號,即視為“有效”,簡單的說,就是如果當時紅燈,你的頭輪子過線了,而後輪子沒出線,則只產生了一個脈衝,在沒有連續的兩個脈衝時,不拍照。
3、有些情況是:有的人開車前輪越過線了,怕被拍到,於是他又倒一下車,回到線內,結果還是被照了,什麼原因?就是因為一前一後的,產生了“一對”脈衝信號(這一對脈衝是在同一個紅燈周期內產生的)。
4、黃燈亮時,拍照系統延時2s后啟動;紅燈亮時,系統已經啟動;綠燈將要亮時,提前2s關閉系統,主要是為了防止誤拍。所以很多計程車司機都知道,差不多就可以走了,一樣沒事就這個道理。但是建議大家不這樣做,因為時機比較難把握喲。

系統特點


電子眼
電子眼
車輛捕獲率-----100%(不包括二輪摩托車等)。
識別時間-----約1秒(肯定比你的反應要快的多)。
車牌識別率-----白天95%以上,晚上90%以上(比較高啊)。
適用車速------5-180Km/h

後期處理


當圖像被下載傳輸指揮中心以後,就需要對圖像進行登記、編號、公告,再傳輸到中心計算機資料庫,以備各種機關調用。

抓拍原理

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地下埋設感應線圈,橫桿上架設數碼相機,用於對闖紅燈的抓拍,另一種是架設攝像機,用於對超速、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進行實時錄相。無論哪種方式,都會對於違章車輛拍攝至少三張圖片,一張是瞬間違章圖片,一張是號牌識別圖片,一張是全景圖片。不論哪種方式,都是24小時開機拍攝,圖片保留時間一般是一周。

違章處理

指揮中心收到圖片,會將車牌號信息與車管所信息相比對,從而調出車輛的綜合信息,如車主、車型、顏色等,然後由信息處理人員錄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網站,以使違章車主能夠進行查詢。

信息問題

不是所有違章的車輛都能夠被拍下來,只有車牌圖片清晰的情況下,信息錄入人員才能將違章車輛輸入資料庫進行處理。

拍攝範圍


電子眼
電子眼
一個攝像機通常只拍一個車道,少數可拍兩個車道,一般都是設在從左向右數的第一和第二條車道上。數碼相機的拍攝範圍較寬,所以在城區內大多數都能夠拍到同向所有的車道。
所謂“電子眼”就是電子測速系統,亦稱數碼式快相雷達系統,它通過雷達系統探測車輛速度並以數碼相機拍攝超速車輛取證。是中國各地方政府斥巨資構建的電子違法取證系統,並被廣泛作為交通違法行政處罰的依據。
“電子眼”即“電子警察”,作為一種新近運用的交通執法設備,其地位和作用應當是一種交通行政執法的監督設備,最主要的是其作為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取證設備。交警由其形成的電子影像資料為依據對“電子眼”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而電子眼的存在往往不為交通駕駛人所知悉,除了隱蔽的固定安裝於路口,交警還在路上設立移動“電子眼”於道路旁隱蔽式執法。

電子眼”執法的利弊分析


(一)“電子眼”執法的有利因素
1.提高行政執法效率
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在我國,機動車增長過快與我國現有機動車監管部門人員不足,形成一個鮮明的衝突。要求每個執法現場都有人來執法顯然是不現實的。通過電子眼這種技術手段的運用,不但節省了人力,緩解了現有衝突,還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效率,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現今,電子行政已經成為各國為追求行政效率而採取的重要措施。
2.提高行政執法的公正性
傳統的行政執法均是人為的執法模式,主觀性強。交通警察由於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往往對同一性質的違法行為做出不同性質的認定,同時由於我國公民整體法律觀念淡薄,對執法過程缺乏正確的認識,導致部分行政處罰成為公安機關的創收手段。電子眼執法採用技術手段,使得執法行為更具公正性,排除了傳統行政行為中的主觀臆斷情形,避免了人為因素的干擾,使得行政執法環境相對獨立。
3.有利於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自律能力
由於現階段我國現有機動車監管部門人員嚴重不足,使得交通執法存在著嚴重的空檔,使得部分駕駛員存在僥倖心理,同時部分違章違法行為也得不到及時查處,這顯然不能適應現階段交通管理的新形式。通過電子眼執法可以有效的彌補管理上的空檔,對機動車駕駛員形成威懾,使其養成遵章守法的良好習慣。
4.有利於加快我國電子政務的建設
在我國電子政務尚處於起步階段,同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相當的差距,嚴格意義上的電子政務僅指電子眼執法,而電子政務必將是我國公共行政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所以只有不斷規範電子眼執法,形成良好的體系框架,才能使我國未來的電子政務建設有可靠保證,推動我國電子政務的有序發展。雖然電子眼執法具有其本身的優勢,但由於我國現有制度的不足,使得其尚存一些問題。
(二)“電子眼”執法的不利因素
1.以罰代管現象突出
由於電子眼執法屬非現場執法,所以當事人不可能被及時告知自己的違法原因,很多人在接到罰單后還不明白自己在什麼時候觸犯了法律,執法人員不履行告知義務,行政相對人不主張權利,使得以罰代管現象更為突出,部分電子眼成為當地公安系統的“小金庫”,使法律失去了其原有的教育功能,嚴重損害了法律的權威。
2.注重效率,簡化程序
根據我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89條的規定,對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的罰款的,在做出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行政相對人,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不能只開具一紙罰單草草了事。但由於我國現階段電子政務正處於發展階段,電子眼執法程序不夠完善,缺乏相關法律支持,使我國電子眼執法處於尷尬境地,招來社會的詬病。電子眼執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執法效率,但它也必須要符合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公開、公正原則。

“電子眼”執法的公開原則的重要性


電子眼作為現代行政執法手段的一種媒介,按我國刑事訴訟法證據種類的相關規定,電子眼取證后的證據屬於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存於一定的介質中,藉助一定的工具、設備、技術手段轉化后變為可知可讀信息,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作為案件的有效證據必須經過取證、舉證、質證、認證的過程。在現實的行政執法過程中,由於電子眼執法是非現場執法,通常當事人違章被拍時是不知情的,當事人知道被電子眼拍到違章時,已經收到了處罰決定書,何談質證和認證。但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否則作出的處罰決定無效。同時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4條確定了所謂的電子證據如果其製作情況和真實性經對方當事人確認,或者以公證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證明的,即具證據效力。用如此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得來的證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又如何能使人信服呢?只有公開原則能夠保證當事人對電子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情況作為違法處罰的證據的信服。公開原則是電子眼執法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因為電子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情況作為違法處罰的證據,使得當場處罰成為不可能,所以電子眼的設置也要公開,並且對於處罰要及時告知當事人,同時要保證事後處罰的公開。
(一)公開電子眼的設置和處罰結果
《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要遵循公開、公正的原則,公開、公正原則不僅要求執法程序沒有偏私,同時要求行政處罰應當公開、透明。一個人在得知自己的違法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時,一定會提高警惕,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法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預防犯罪,行政處罰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懲戒違法,使其不再犯。如果當事人都不知道自己在哪裡犯的錯,為什麼受到處罰。你讓他如何改正?那就無怪乎杜寶良105次的違法記錄了。
(二)及時告知義務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指出:辦理行政案件應當遵循及時原則。同時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1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告之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行政處罰法》規定應當在7日內告知。綜上所述,電子眼執法尚存在一些違法,違規操作問題逞待解決,只有規範了電子眼執法,體現公開原則,才能在執法過程中尊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利。強化人性執法,使執法行為更具正當性、合理性,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違章辦理


被交警部門通過,並開具交通違法罰款通知書,車輛駕駛員需到交通違法所在地交警部門確認交通違章行為,才可以憑交通違法罰款確認書到罰款所在地指定的交通罰款代收銀行繳納罰款。

時間地點

一般違章通知單會標明在哪個交通警察支隊、車管所電子警察違法窗口處理。
各地認罰點的上班時間通常為周一至周五8:30-17:30。

攜帶手續

前往認罰點要準備以下資料:
1.當事人需同時出示違法車輛行駛證和本人駕駛證。
2.車主攜帶違法車輛行駛證和身份證明,管理人攜帶行駛證和單位證明。
3.受託人攜帶已確認違法行為的委託證明書、違法車輛行駛證、受託人身份證

繳納罰款

認罰之後,可以到以下銀行繳納罰款: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
電子眼
電子眼
根據交管部門相關人士透露,電子眼抓拍的交通違章違章行為佔到了違章行為的80%以上。隨著交通違章查詢系統的全國聯網,無論是當地違章,還是異地違章,在交管部門的信息庫中都能查詢的到。如果違章記錄沒有處理,會影響的到車輛的年審。所以,車主和駕駛人要勤查交通違章記錄,知道電子眼違章怎麼處理,才能防止延誤違章處罰帶來的損失。
電子監控設備所拍違章行為更易讓車主忽視,所以要時常主動的去查看一下自己的違章記錄以免造成遺漏。網路的發展,也給車主和駕駛人帶來了交通違章查詢的方便,只要能上網隨時隨地都可以查詢交通違章情況。

注意事項

當事人、車主或受託人當場核對《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處罰決定書》各條款內容正確無誤后在相應位置簽名。

仿生產品


仿生電子眼
仿生電子眼
仿生電子眼:一項新研究顯示,不遠的將來一種仿生電子眼可望誕生。因為科研人員已揭開眼睛是如何看到經大腦“翻譯”的圖像的。仿生電子眼的作用是利用電腦集成電路來恢復這種圖像。
美國加州大學的科研人員發現,人眼大約擁有10-12個輸出“頻道”,每個“頻道”將信息輸向大腦,然後形成圖像。人的視網膜會呈現出一組組圖像,這些圖像的形成是視網膜間一層層細胞相互通信交流的結果。他們已發明一種稱為“細胞神經網路”的電腦微型集成電路,可以用來進行類似視網膜功能的圖像處理,這就是發明仿生電子眼的基本原理。
科研人員正從生物學角度著手改善電腦微型集成電路,使它越來越像哺乳動物的視網膜。但要使仿生電子眼真正取代人眼,科學家還必須解放如何使電腦微型集成電路與複雜的人腦循環系統相連接之謎。
電子眼
電子眼
電子狗:“電子狗”學名叫測速雷達報警器,是安裝在汽車上的雷達警示裝置,雷達測速儀通過發送並接收反射回來的脈衝波的頻率比,用電腦分析差異,換算出汽車的速度,而測速雷達報警器就是通過接收雷達波用來測量汽車速度的脈衝波,然後發出警告。市面上出售的“電子狗”的監測距離從幾百米到上千米不等。“就像給車裝了一個可以聽到微波的‘耳朵’,當‘耳朵’聽見雷達測速儀的聲音后,就提醒司機減速或不要闖紅燈。”然而也有的“電子狗”還採取了特殊電子手段干擾“點子眼”運行的達到逃避監控的目的。也有的“電子狗”採用GPS系統通過既定和已知的“點子眼”資料庫發出警告信號。
“電子狗”實際上就是一個簡單的無線電發射器,“電子狗”的工作頻率在398-400MHz之間。是國家用以固定、移動、衛星和無線電導航業務的,電子狗'屬於盜用國家無線電頻率資源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臨床應用


美國科學家發明“電子眼”
電子眼確有其事。很久以來,科學界一直在試圖攻克人工視力的難題。科學家說,失明人士可能有一天會獲得輕微視力,方法是把失明人士的視網膜連接上一雙獲取實時圖像的眼球和一個微小的由激光發動的集成電路。這種“電子眼”是利用放在眼內的小型數碼相機獲取實時圖像,把影像送到接在視網膜背後的集成電路片,電路片的電極會形成一個圖像,圖像刺激視網膜,使盲人可以“看見”。
美國霍普金斯醫院威爾默眼科研究院的眼科學家胡馬雲說:“妙處就在你與世界上最強大的電腦——人腦連接起來。”胡馬雲稱,這雙假眼最可能對曾經具備視力或視力在逐步退化的人有幫助。17名病人曾在手術室內接受部分手術數分鐘,把微小的電極直接植入視網膜,他們大部分可以識別光線,少數可以辨認光亮的輪廓和顏色。目前這種技術還在臨床試驗階段。
武漢一電線桿上裝20個探頭
2013年11月9日,武漢江漢區新灣二路地鐵長港路站旁一根電線桿上安有20個監控探頭,被戲稱是20隻探頭“開會”。該電線桿上共有4排橫樑,每排橫樑上均安裝了5個監控探頭,不少路過的市民很是好奇。探頭底下貼有“江漢區城市視頻監控測試點”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