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塞·巴特列·奧多涅斯

何塞·巴特列·奧多涅斯

何塞·巴特列-奧多涅斯(José Batlle y Ordóñez),烏拉圭國務活動家,1903—1907年和1911—1915年任總統,使他的國家從不穩定的獨裁統治轉變為有活力的民主國家。

人物簡介


何塞·巴特列·奧多涅斯
何塞·巴特列·奧多涅斯
何塞·帕布洛·托爾誇托·巴特列-奧多涅斯被稱為“現代烏拉圭之父”。他所領導的紅黨是烏拉圭較為開明的政黨。在擔任總統期間(1899年代理總統、1903年至1907年、1911年至1915年),他建立了國家壟斷的電力業並將共和國銀行國有化。他支持實行教育改革和建立社會福利制度
在他的極力爭取下,新憲法在1919年被採納。該憲法將政教分離,授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權力並規定設立一個委員會接管總統承擔的非政治職務。
他是前總統洛倫佐·巴特列將軍之子。曾就讀於蒙得維的亞大學和巴黎大學。1886年6月16日創辦《日報》,開始政治生涯。不久參加烏拉圭兩大政黨之一的紅黨。1890年開始努力使其政黨轉變為一個全國範圍的民主政治組織。1893年當選眾議員,1896年又當選蒙得維的亞參議員。后擔任參議院議長和紅黨全國執行委員會委員。1903年以微弱多數當選總統。因此與反對黨白黨發生衝突,引起1904年兩黨間的內戰。紅黨於1905年的奧多涅斯戰役中取得勝利,牢牢控制了國家。在1905年舉行的大選中,他和紅黨獲勝。1907年總統任期屆滿,他主動放棄職務。1911年再度當選總統。在兩任總統期間,他進行了勞工改革,限制外國企業利潤,鼓勵移民,將公共工程國有化,廢除死刑,保護非婚生兒童。第2次任期屆滿時,為了避免個人獨攬大權,他試圖建立執政團和修改憲法,但激起全國的反對,甚至使自己的政黨發生分裂。1918年烏拉圭通過的新憲法規定,建立總統和全國行政委員會的雙重行政制度。巴特列-奧多涅斯於1920年和1926年兩次擔任全國行政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