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鼓
架鼓
架鼓也叫“家鼓”。當初的架鼓活動是以本家族為單位舉行的。本家族必須具備數量不等的架鼓,這些鼓歸這個家族共同擁有,平時均放置在家廟裡,用時拿出敲擊,故又稱“家鼓”。隨著時代的變遷,家族的不斷變化,故又將家鼓改為現在的架鼓。
架鼓
隨著時代的發展,原來用於祭祖和求雨活動的架鼓,現已發展成為群眾慶祝豐收和歡度新春的自娛性群眾文化活動。架鼓的活動,一般為每年的農曆臘月三十開始至次年的正月二十。鼓隊由一村或數村自由結合組成(此組織形式仍有家族組織的痕迹)。表演時,可單獨表演,也可與別的鼓隊進行對鼓(比賽)表演,對鼓表演最為激烈壯觀,具有不壓倒對方不收兵之勢。這也是架鼓隊長年不衰、流傳至今的主要原因。
一支架鼓隊是由令旗、手鑼、架鼓、大鑼、大鑔組成。架鼓隊的組織形式極其嚴格,架鼓隊伍不論大小,只允許有1面令旗,1面手鑼。架鼓、鑼、鑔必須按“三,一,一”的形式組成小組,即3面鼓配1面鑼1面鑔。小組中三者的搭配和排列位置不能變更,如,鑔必隨鑼,鑼必跟鼓。可根據“架鼓”隊伍的大小,組成若干小組,但組與組之間的位置也不能隨意更換。如,甲組在前,乙組在後,不能反之。在表演時,當地流傳著這樣的口訣:“大鑔跟鑼走,鑼跟架鼓擊,架鼓看手鑼,手鑼隨令旗。”
架鼓隊表演時分“趟街”和“打大場”。“趟街”時,架鼓隊的前面設有一支伴奏樂隊。伴奏樂隊是由3面大型扁形鼓、9面大鑼、9面大鑔組成。每面大鼓均由3人各持雙槌同時敲擊。伴奏樂隊的後面即是架鼓隊,走在架鼓隊最前面的是持令旗者,他是伴奏樂隊和架鼓隊的總指揮。擊小鑼者、架鼓、大鑼、大鑔依次跟隨其後。架鼓隊成三路縱隊前進。架鼓隊在行進中,伴奏樂隊和執手鑼者均聽從令旗的指揮,以令旗的口哨為號,指揮伴奏樂隊和架鼓隊變換鼓譜,以及隊伍的進與退。在“趟街”時,架鼓隊只奏起鼓鼓譜。“打大場”時(即固定在場地表演),伴奏樂隊在表演場地的後區成一排站立,大鼓居中,左側為鑼,右側為鑔,持令旗者站在大鼓的前面指揮(此時的持令旗者,只有指揮伴奏樂隊的任務,並聽從手鑼的指揮)。架鼓隊伍站位十分嚴格。整個架鼓隊必須成圓形。中心圓由架鼓組成,大鑼圍繞架鼓,最外圈為大鑔。持手鑼者在圓中心擊鑼指揮,此時的手鑼已是伴奏樂隊和架鼓隊的總指揮,同時也是架鼓隊中的舞蹈表演者。他的表演動作,多是即興表演,時而翻滾,時而跳躍,時而聳肩縮脖,時而起伏蹲轉等,架鼓隊鼓譜的變換,也必須聽從手鑼的指揮。架鼓隊以敲擊完所有的鼓譜為一遍。如遇到與其他架鼓隊對抗比賽時,在手鑼的指揮下,反覆敲擊,甚至晝夜不停,展技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