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驗統覺
康德提出的統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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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覺”一詞首先為萊布尼茨所採用,是指意識,或表象外部事物的內部狀態的反思知識。但康德認為萊布尼茨對統覺的理解是經驗性的、多樣化的,與主體的同一性無關。與此不同,康德把自己對統覺的說法稱為“先驗統覺”、“純粹統覺”或“本源的統覺”,並在先驗演繹中用作關鍵的因素。它是把概念和直觀結合為知識的能力,即把秩序和規則帶入現象,按照範疇獲得綜合統一。因此它也稱為“統覺的先驗統一”或作為統一經驗主體的純形式概念的“意識的統一”。統覺不同於直觀,因為直觀是接受性的,先驗統覺是自發的活動,它把直觀帶給主體,使它們能被結合為判斷。統覺的先驗統一具有“我思”的形式。“我思”伴隨著我的一切表象而起作用,並以綜合作為它的主要功能。在統一現象時,它必須按照範疇而進行。然而,它自身先於範疇,並且確實是範疇的源泉。先驗統覺自身不能被進一步地規定,它是人類知識範圍的最高原理。這個概念是費希特哲學的直接來源,並且對後來的德國唯心主義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在解釋和證明康德對這個困難的概念的用法中存在許多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