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炸航空兵

轟炸航空兵

轟炸航空兵,是指以轟炸為主要手段對地面、水面實施突擊的航空兵。空軍、海軍的主要進攻力量。能投擲炸彈、投放魚雷、水雷和發射空地、空艦導彈,具有猛烈突擊和遠程作戰的能力,主要任務:摧毀、破壞敵戰役、戰術和戰略縱深的地面、水面目標,參加奪取制空權的鬥爭,支援地面部隊、艦艇部隊作戰,還可實施空中偵察和電子干擾。

作用


轟炸航空兵能投放航空炸彈、核彈、魚雷和發射空地、空艦導彈,具有猛烈突擊和遠程作戰能力,是空軍的主要進攻力量。主要任務是:消滅敵方導彈、核武器,摧毀、破壞敵方政治、經濟中心和重要工業目標,參加奪取制空權、制海權的鬥爭,支援地面、艦艇、空降部隊作戰,以及實施航空偵察和電子干擾。有些國家戰略轟炸機部隊與地地戰略導彈部隊、海軍彈道導彈潛艇部隊相結合,構成戰略核威懾力量。

誕生


轟炸航空兵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誕生和發展起來的。當時,隨著專用轟炸機的出現,法、德、俄、意、英等國陸續組建轟炸機部隊,編有中隊或大隊。參戰國的轟炸機數占作戰飛機總數的14%~15%。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在義大利G.杜黑、英國H.M.特倫查德和美國W.米切爾等人的空中戰爭理論影響下,轟炸航空兵有較大發展。德、蘇、英、法、意等國的空軍編成中,轟炸航空兵的比例已達40%~50%。許多國家建立轟炸機聯隊、團或旅,少數國家的海軍編有轟炸機中隊。轟炸航空兵的指揮機構逐漸完備,作戰保障體系開始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轟炸航空兵迅速發展,成為空軍的基本突擊兵力,出現戰役軍團一級的航空隊或空軍集團軍,能一次出動幾百至上千架轟炸機,實施大規模轟炸。1945年8月,美國B-29重型轟炸機部隊在日本首次投了兩顆原子彈。戰後,轟炸航空兵逐步以噴氣式轟炸機代替活塞式轟炸機,裝載並發展了核彈和精確制導武器,從而大大提高了快速遠距突擊能力、轟炸威力和命中精度。為對付日益發展的防空兵器的抗擊,還採取低空進襲、電子干擾等措施,增強了突防能力。50年代末,由於戰略導彈的出現,一度曾有人認為戰略導彈將取代轟炸機。但後來的戰爭實踐證明,轟炸機在機動能力與摧毀活動目標等方面要比戰略導彈優越,不可能被取代。越南戰爭、第三次中東戰爭第四次中東戰爭、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中,轟炸航空兵仍是空中突擊的重要力量。

近代發展


20世紀80年代,一些工業發達的國家,為保持其戰略威懾力量,繼續發展戰略轟炸航空兵。蘇聯遠程航空兵(即戰略轟炸航空兵)是空軍的一個兵種,兵力約9萬人,編有空軍集團軍、師、團、大隊和中隊。裝備圖-95等重型轟炸機170多架,圖-22M(逆火式)、圖-22、圖-16等中型轟炸機約570架,蘇-24殲擊轟炸機約450架,米格-23、蘇-27等殲擊機約200架。蘇聯海軍的轟炸航空兵稱導彈航空兵,編有師、團、大隊和中隊,裝備中型轟炸機(機型同遠程航空兵)約400架。美國戰略空軍司令部編有戰略轟炸機聯隊(共約20個)、中隊,裝備B-52、B-1B重型轟炸機300多架,FB-111中型轟炸機50多架。法國戰略空軍司令部編有戰略轟炸機聯隊、中隊,裝備"幻影"Ⅳ中型轟炸機30多架。阿富汗空軍編有1個轟炸機團,裝備輕型轟炸機。伊拉克空軍編有2個轟炸機中隊,裝備中型轟炸機。印度空軍編有1個轟炸機中隊,裝備輕型轟炸機。蘇聯解體后,俄羅斯空軍仍編有遠程航空兵。1994年,俄羅斯遠程航空兵編有4個空軍集團軍、4個師,裝備戰略轟炸機158架、中程轟炸機約200架、偵察/電子戰飛機 30架、空中加油機40架。1995年,美國空軍編有14個戰略轟炸機中隊,其中有7個B-1B轟炸機中隊、1個B-2A轟炸機中隊、6個B-52轟炸機中隊。

淘汰


隨著防空兵器、預警系統和電子技術的高度發展,發達國家軍隊一方面繼續改進戰略轟炸航空兵已有的裝備,如在飛機上配備新型電子設備和遠程巡航導彈,以增強電子干擾與從敵方防空火力圈外突擊目標的能力;另一方面,加緊研製新型"隱身"轟炸機,更新機載武器及其投射裝置,進一步提高突防能力、生存能力和轟炸威力。由於輕型轟炸機已逐漸為性能較優越的殲擊轟炸機所代替,少數國家編有的戰術轟炸航空兵將日趨減少以至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