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副主席

烏蘭夫(1906年12月23日~1988年12月8日),曾用名雲澤、雲時雨,化名陳雲章。內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蒙古族。192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上將軍銜。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等職。

烏蘭夫同志是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黨和國家優秀的領導人、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領導人。烏蘭夫把畢生精力獻給了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為民族團結復興和祖國統一繁榮建立了卓越的功勛,深受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尊敬和愛戴。

人物關係


人物履歷


1906年12月23日生於內蒙古土默特左旗,蒙古族。
1923年夏進北平蒙藏學校學習。同年12月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5年9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1925年10月進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
1928年初畢業后,在莫斯科東方大學、中山大學做教學翻譯工作。
1929年6月回國。同年7月,參加組織中共西蒙工委,歷任工委組織委員、書記。
抗日戰爭時期,任蒙旗獨立旅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地下黨委書記。
1938年4月任中共綏蒙工委委員。同年5月任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三師政治部代理主任。
1941年8月赴延安,任延安民族學院教育長、陝甘寧邊區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抗日戰爭勝利后,歷任綏蒙政府主席,中共晉察冀邊區中央局委員,中共內蒙古工作委員會書記,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主席兼軍事部部長,內蒙古軍政學院院長,內蒙古自治學院院長。
1947年至1949年,任中共內蒙古工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
烏蘭夫
烏蘭夫
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委員,國防委員會委員,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主任,中央民族學院院長,華北行政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華北局副書記,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書記,綏遠省人民政府主席。
1954年後,歷任國務院副總理,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內蒙古大學校長,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二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
1975年、1978年當選為第四屆、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78年當選為第五屆全國政協副主席。1977年—1982年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1983年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1988年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88年12月8日在北京逝世。

擔任職務


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八屆中央委員、政治局候補委員,第十至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一屆和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獲得榮譽


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榮獲一級解放勳章。

人物評價


烏蘭夫同志的一生,是為祖國的解放和統一不斷奮鬥的一生,是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不斷奉獻的一生,是為各民族的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不斷追求的一生。烏蘭夫的名字,與中國的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緊緊地聯繫在一起。我們紀念烏蘭夫同志,緬懷他的不朽功勛,就是要促進和推動一切有利於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社會進步的事業,就是要繼承和弘揚一切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崇高思想和精神。
我們要學習烏蘭夫同志勇于堅持真理,善於運用馬克思主義,始終立足於我國的實際,探索創新,解決我國的民族問題。烏蘭夫同志自從選擇了馬克思主義的政治信仰,一生就再也沒有動搖過。烏蘭夫努力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研究革命鬥爭問題、政權建設問題,特別是民族解放和發展問題。在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的指導下,他深入研究和思考內蒙古民族解放和發展的道路、方向問題。烏蘭夫強調,由於百餘年來帝國主義的侵略,封建勢力的壓迫和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鬥爭,內蒙古人民的命運和國內各民族的命運密切結合在一起。面對著共同的敵人,需要有統一的領導和團結一致的革命力量。而長期以來,中國共產黨對民族民主革命的堅強領導,使各民族人民的革命力量完全結合起來,這就造成了一種政治形勢,內蒙古不僅在區域上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內蒙古革命運動也是中國革命的一部分。沒有全國人民革命的勝利,就沒有內蒙古人民革命的勝利。
內蒙古各族人民的解放和發展,只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和新中國建設取得勝利的條件下才能實現。烏蘭夫同志創造性地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其他各項政策,努力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與內蒙古的實際和全國的實際相結合,認識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形成新結論。在這個過程中,烏蘭夫同志成為我們黨內卓越的民族工作領導人,為推動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的完善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我們要學習烏蘭夫同志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一切從實際出發,一切為了人民。烏蘭夫同志主持內蒙古工作時期,注意結合內蒙古具體情況貫徹中央的方針,始終堅持從實際出發,努力制定符合內蒙古地區特點和民族特點的具體政策。土地改革中,內蒙古制定了調整民族關係、消除民族隔閡、加強各民族農民的團結、縮小對蒙古族地主的打擊面等一系列處理民族問題的原則、特殊政策和工作方法,順利完成了土地制度的變革。根據內蒙古牧區經濟和階級關係的特點,在牧區的民主改革中,烏蘭夫同志要求工作“慎重穩進”,明確提出牧區民主改革要廢除王公的封建特權,實行牧區歸公、自由放牧等政策,使牧區經濟得到保護,並很快恢復和發展。新中國成立初期,社會主義改造開始后,內蒙古自治區制定了富有特色的對待牧主經濟的和平改造方針。考慮到內蒙古經濟社會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烏蘭夫同志提出了“政策要穩,辦法要寬,時間要長”的方針。在發展牧區經濟中,他又提出了“千條萬條發展畜牧第一條”的口號。這些做法在實踐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們要學習烏蘭夫同志始終把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國家整體利益放在首位,求團結的大局,促統一的大義。烏蘭夫同志始終站在中華民族和國家利益的高度,思考和處理我國民族大家庭的團結統一問題。他反覆強調,鞏固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這個主題在內蒙古任何時候都不能變。他深刻指出:祖國的統一和各民族之間的團結,不僅是我國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而且是各民族獲得發展與繁榮的基本保證,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因此,我們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珠一樣,愛護祖國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如果有人企圖把自己的民族從祖國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或者反對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內與漢族及其他民族人民實行團結合作,就不僅破壞了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且首先違背了本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1956年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烏蘭夫同志指出,建設我們的國家,沒有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漢族人民對少數民族的幫助,沒有少數民族的共同努力,都是不行的。烏蘭夫同志把漢族和少數民族在中國革命、建設中的親密團結的關係,概括為相互間誰也離不開誰的關係,為建立、維護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加強各民族的團結和統一,提供了重要的指導原則和充分的理論依據。
我們要學習烏蘭夫同志自覺紮根於群眾之中,關心群眾,依靠群眾。在長期的革命實踐中,烏蘭夫同志深深懂得,紮根於群眾之中,同廣大群眾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就有力量、就有辦法,就能夠經受考驗,戰勝各種困難,取得最後勝利。烏蘭夫同志的群眾觀,最深厚的思想基礎就是依靠人民群眾,發動人民群眾。在領導內蒙古自治運動中,烏蘭夫同志明確指出,喚醒和組織群眾,只有如此,我們的鬥爭才有力量,我們的解放才有希望。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成立后,正是因為廣泛發動群眾,盡一切努力解除群眾疾苦,自治運動得到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也正是在良好的群眾基礎上,解放戰爭爆發后,內蒙古西部很快建立起錫察盟草原根據地,僅僅一年多時間,就完成了建立內蒙古自治政府的思想和組織準備。20世紀60年代,在我國經濟暫時困難時期,烏蘭夫同志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圍繞群眾健康問題,在內蒙古自治區親自展開調查研究。為了保障群眾的基本食物需求,他指示不要購過頭糧,既要保證城市居民的供應,又要給農民留足口糧。他關心知識分子的生活,親自主持制定對高科技人員生活照顧的政策規定。樸實深厚的群眾觀念,也塑造了烏蘭夫同志高尚的思想品德。他一生廉潔,作風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生活樸素,襟懷坦白,嚴於律己,寬厚待人。
烏蘭夫同志把一切都獻給了人民,人民也永遠懷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