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是關於土地所有、佔有、支配和使用諸方面的原則、方式、手段和界限等政策、法律規範和制度的體系。廣義指包括一切土地問題的制度,是人們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因土地歸屬和利用問題而產生的所有土地關係的總稱。主要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徵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狹義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和土地管理制。有時僅指土地所有制,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問題。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是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所有權的經濟基礎。土地制度的基本目標是保證土地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定義


土地制度有廣義和狹義的概念之分。廣義的土地制度是指包括一切土地問題的制度,是人們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因土地的歸屬和利用問題而產生的所有土地關係的總稱。廣義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規劃制度、土地保護制度、土地徵用制度、土地稅收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等。
狹義的土地制度僅僅指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后的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由於特定的歷史原因,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上,習慣把土地制度理解為狹義的土地制度。改革開放特別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後,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的不斷變化和發展,人們對我國土地制度含義的理解不斷深化和發展。新的觀點擺脫了舊的思想觀念的束縛,更強調廣義的土地制度,在重視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的同時,更增強了對新形勢下由新的土地關係所產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關注程度,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轉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與人、人與地之間關係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是一種法權制度,是土地經濟關係在法律上的體現,是構成上層建築的有機組成部分。
我國現階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會主義土地公有製為基礎和核心的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廣義土地制度的全部內容。

發展歷史


在新中國成立后的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內,由於特定的歷史原因,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上,習慣把土地制度理解為狹義的土地制度。改革開放特別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後,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的不斷變化和發展,人們對我國土地制度含義的理解不斷深化和發展。新的觀點擺脫了舊的思想觀念的束縛,更強調廣義的土地制度,在重視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的國家管理制度的同時,更增強了對新形勢下由新的土地關係所產生的新的土地制度的關注程度,諸如土地利用制度、土地流轉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等。

主要內涵


土地制度是反映人與人、人與地之間關係的重要制度。它既是一種經濟制度,又是一種法權制度,是土地經濟關係在法律上的體現,是構成上層建築的有機組成部分。
我國現階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會主義土地公有製為基礎和核心的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廣義土地制度的全部內容。

相關內容


我國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1)我國全部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採取社會主義國家所有的形式,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佔有屬於全民的土地,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土地的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該組織的全體農民佔有屬於該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並對該集體所有的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權。
(4)城市市區的土地全部屬於國家所有。
(5)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包括村農民集體和鄉(鎮)農民集體)。
(6)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