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妃
清宣宗和妃
和妃(-1836年)輝發那拉氏,正白旗卿銜成文女,道光帝妃嬪。嘉慶時以官女子入侍當時尚為皇子的道光帝,嘉慶十三年(1808年)四月二十一生道光帝長子隱志郡王奕緯,被嘉慶帝特賜封為皇子側福晉。道光二年(1822年)十一月冊封和嬪,道光三年(1823年)晉和妃。十六年(1836年)四月初四日和妃逝世。
嘉慶年間,入侍時為皇子的道光帝為 官女子。
嘉慶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生道光帝長子奕緯,同月嘉慶帝仁宗以誕育皇孫,特賜封那拉氏為皇子 側福晉。
嘉慶二十五年九月初五日,封側福晉那拉氏為 和嬪。
道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行和嬪冊封禮。
道光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晉封為 和妃。
道光三年十一月,行和妃冊封禮。
道光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和妃之子奕緯卒。
道光十六年四月初四日,和妃薨。
道光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和妃金棺奉移慕東陵(慕東陵初稱平貴人園寢,和妃入葬后改稱為和妃園寢,孝靜成皇后入葬后改稱為慕東陵)。
和妃[清宣宗和妃]
此外,和妃個人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清宮醫案顯示,道光元年,和妃患過痢疾,後來患上肝病,長期榮血不足。道光十五年又患上喘咳。道光十六年四月初一日,進一步患上腫脹病,推測死於肺心病。
《清史稿·列傳一·后妃》記載:
宣宗諸妃有子女者:和妃,納喇氏。初以宮女子,事宣宗潛邸。嘉慶十三年,子奕緯生。仁宗特命為側室福晉。道光初,封和嬪。進和妃。
《清仁宗實錄》
○諭內閣、朕仰蒙昊蒼鴻佑。列聖慈恩。於本日得皇長孫。雲礽兆慶。奕葉延厘。明歲正值朕五旬萬壽。壽貺頻仍。洵為吉祥喜事。允宜加惠宮闈。用昭福瑞。諴妃著加恩晉封為諴貴妃。吉嬪著加恩晉封為庄妃。信貴人著加恩晉封為信嬪。二阿哥之官女子那拉氏慶育皇孫。著加恩封為側室福晉。所有冊封典禮。著各該衙門照例辦理。
《清宣宗實錄》
命禮部右侍郎博啟圖為正使。內閣學士恆齡為副使。持節齎冊。冊封側福晉那拉氏為和嬪。冊文曰。禮稱婉娩。組紃嫻內則之儀。詩詠柔嘉。蘋藻佐中宮之化。榮增蘭佩。慶洽椒塗。咨爾側福晉那拉氏、持躬淑慎。秉性安貞。柘館稱絲視三繅而分職。鞠衣頒采。備九卿而承恩。是用封爾為和嬪。錫之冊命。爾其勵匡勤而彰令善。繹雅經輯協之文。展功緒以答徽章。合樂記肅雝之教。欽哉。
命大學士托津為正使。禮部左侍郎博啟圖、為副使。持節、齎冊印、晉封和嬪那拉氏、為和妃。冊文曰。朕惟鞠衣頒采。嘉佐治於睢麟。蘭篆承華。表升榮於褕翟。彝章式敘。令范彌昭。咨爾和嬪那拉氏、端謹修型。肅雝秉式。三繅效績。鳴機杼以襄勞。九御宣勤。侍輜鮄而膺佑。茲仰承皇太后慈諭。晉封爾為和妃。申之冊命。爾其祗承徽錫。聿遵內則之儀。益懋芳猷。允贊中宮之化。欽哉。
和妃為正白旗內務府包衣家庭出身。其父成文原本官至正二品,后因與盛住為伍貪污皇陵工程款被流放。時年87歲。
內務府大臣盛住、成文貪污皇陵工程款案
清代每個皇帝的陵墓如同以前各朝皇陵一樣,都是提前多年預為修築,而且工程浩大,耗銀巨多,嘉慶帝的陵墓在他去世的十年前就動工興建,本案就是在修建嘉慶帝的陵墓過程中發生的。該工程的負責人署內務府大臣、戶部右侍郎盛住、成文,均為二品大員,在施工過程中,將建築材料價格及其他有關費用,以少報多,進行冒領貪污。
當時對皇陵工程,朝廷極為重視,在施工過程中常有大臣前往參觀,以示關懷,有關專fl官員也進行查訪,防止弊竇。盛住、成文貪污皇陵建築款被發現后,經查實后交刑部審訊.並報嘉慶帝審閱,下令將首犯盛住判處死刑監侯,秋後處決。成文因為已經是87歲的高齡,在該工程中只是挂名,在本案中也是從犯分肥,按照法律,對80歲以上的人犯,刑應減輕等級的規定,將刑部原判成文死刑監候從輕改為流放。鑒於成文已經年邁,可以照例交納銀兩贖身,也就是說,交納一定數量的銀兩,就可將流放的時間縮短或免予流放。
成文貪污工程款案判決書諭 嘉慶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諭:成文因侵蝕吉地工程銀兩,按律問擬斬侯,已加恩免勾二次,此案罪魁,實由盛住貪黷不法,首先侵蝕多金,成文系屬為從分肥,伊年已八十有七,每年朝審勾到之期,押赴市曹。情殊可憫,定例耄不加刑,有八十以上犯罪減等之條,成文著加恩減為流罪,仍准其照例收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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