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典
會典
徠會典之名始見於明代,意思是“典章會要”。會典是大多屬當代官修斷代式政書,會典與會要最大的差異是:會典以“職官”為綱,記錄中央與地方官職制度沿革;會要因事分類,著重記述法令典章,而不詳備史實。
記載一個朝代官署職掌制度的書。源出於《周官》(《周禮》),唐 有《唐六典》。元明清 改稱“會典”,意思是“典章會要”。會典是大多屬當代官修斷代式政書,以職官為綱,記錄中央與地方官職制度沿革;會典著重記述法令典章,而不詳備史實。
會典
《清會典》記述清朝典章制度的官修史書。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初修《大清會典》,又稱《康熙會典》,凡162卷,形式上仿《大明會典》,到了雍正、乾隆、嘉慶和光緒年間曾四次重修。《清會典》的編纂形式上仿照《大明會典》﹐但具體類目頗有增損。
雍正《清會典》二百五十卷﹐雍正二年(1724)頒詔纂﹐十年成書。續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事﹐亦有個別延至七年﹑八年者。
乾隆《清會典》﹐會典一百卷﹐則例一百八十卷﹐乾隆十二年(1747)開修﹐二十九年成書。全書起於清初﹐至乾隆二十三年止﹐另有少數典則“奉特旨增入者﹐皆不拘年限”。
嘉慶《清會典》﹐會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圖一百三十二卷﹐嘉慶六年(1801)開館修﹐二十三年成書。所載內容﹐定以嘉慶十七年為止。
光緒《清會典》﹐會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圖二百七十卷﹐光緒十二年(1886)始纂﹐二十五年書成。紀事原定迄於光緒十三年﹐鑒於成書時間過長﹐故又加變通﹐凡光緒二十二年以前事之有關典禮者﹐一律纂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