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陽縣慈善總會
松陽縣慈善總會
(一)籌募善款。 (三)慈善救助。 (六)其他工作。
目錄
松陽縣慈善總會自2005年10月開始籌建,2006年5月31日成立。成立時,有團體創始會員88個,個人創始會員73人,理事會會理事41人。
本會宗旨:
提倡人道主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動員和組織各界力量,籌募慈善資金,開展社會救助,扶持困難群體,在社會保障中發揮補充作用,為構築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業務範圍:
(一)籌募善款。籌募和管理符合本會宗旨的專項基金、創始基金以及各類慈善基金;接收個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捐贈;接收國際及台港澳地區民間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接受縣民政局委託的其他捐贈;開展合法的社會募捐活動。
(二)扶貧濟困。組織各種社會活動,扶助困難群體,開展扶貧救濟工作。
(三)慈善救助。開展安老、撫孤、助殘、助醫、助學等各種慈善救助活動,分配國內外通過本會捐贈的資產,撫慰救災勇士,協助政府開展救災工作。
(四)公益援助。參加和推動文化、教育、衛生等其他社會慈善公益援助事業,協助政府發展公益事業;組織熱心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的志願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動。
(五)交流合作。開展同國內外社會慈善組織和熱心慈善事業的人士聯繫,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領域、多內容的交流與合作;總結交流經驗,展示工作成就。
(六)其他工作。組織慈善宣傳,普及慈善意識,促進我縣慈善事業發展;協調統籌本縣慈善事業的發展規劃與實施,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政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供諮詢性意見。
松陽縣慈善總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松陽縣慈善總會章程》、《松陽縣慈善總會創始基金章程》和《松陽縣慈善總會資金募集辦法》、《松陽縣慈善總會慈善資金管理使用制度》、《松陽縣慈善救助金髮放辦法》、《松陽縣慈善總會義工招募管理辦法(試行)》等6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