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自然資源局是丹東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2018年12月20日,丹東市自然資源局舉行掛牌儀式,丹東市政府副市長陳福茂同志為丹東市自然資源局揭牌,市自然資源局籌備組成員,局機關全體幹部、各縣(市)局局長、各分局領導班子成員和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的同志參加。
丹東市自然資源局
根據《丹東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新組建的自然資源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將市
國土資源局的職責,市城鄉規劃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市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製
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務局、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市林業局的資源調查和確權管理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海洋資源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局,加掛丹東市海洋局牌子。主要職責有18項,核心職能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明玉
丹東市自然資源局
分管辦公室(調控和監測處)、財務處、地質環境資源處(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信訪辦公室、
不動產登記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土資源財務核算中心。
分管法規監察處、審批管理辦公室、人事處、礦產開發管理處、
測繪管理處(市測繪管理辦公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董軍
分管監察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會
分管綜合規劃處(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處)、征轉用地管理處、耕地保護處、土地利用管理處、
機關黨委、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