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用地
娛樂用地
娛樂用地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遊樂場、影劇院、俱樂部等佔用的土地。
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一般40-5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一般70年,要想把文化娛樂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其他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用地與文化娛樂用地的區別
用途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