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

LGBT

性少數群體也叫彩虹族群(英文:LGBT),也就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間性人、無性戀以及以上未提及的其他非規範性的性取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人的總稱。

性少數群體在國際上也被稱為“LGBTQIA+”,是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雙性戀(Bisexual)、跨性別(Transgender)、酷兒(Queer)、間性人(Intersex)、無性戀(Asexual)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簡稱“LGBT”。

2016年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恐跨日”,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徠北京聯合國大樓舉行了《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調查報告》發布會。該報告反映了中國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和間性(LGBTI)人士的生存狀況,共有三萬多人參與了問卷調查,覆蓋全國所有省份。

綜述


LGBT圖釋
LGBT圖釋
LG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體現相關群體,“LGBT”一詞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在現代用語中,“LGBT”一詞十分重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文化多樣性,除了狹義的指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族群,也可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另外,也有人在詞語後方加上字母“Q”,代表酷兒(Queer)和/或對其性別認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即是“ LGBTQ”。LGBT現今已獲得了許多英語系國家中多數LGBT族群和LGBT媒體的認同及採用,成為一種非常主流的用法。
儘管 LGBT與 GLBT意思完全相同,但通常認為LGBT里包含了更多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內容(L位於第一個字母)。
然而,“LGBT”的用法並非完全沒有爭議。部分雙性人(Intersexuality)認為自己也屬於LGBT族群中,因此支持使用“ LGBTI”。也有個別族群不認為自己和LGBT所涵蓋的其他族群有所關聯。有人基於“同性戀分離主義”思想,認為男、女同性戀者應脫離其他族群成為另一個團體,理由是跨性別和變性者與LGB不同。有人則認為這些用語太過政治正確,企圖將多樣的族群划入灰色地帶,意味著主流族群的問題和優先權獲得了平等的考量。

發展歷史


在1960年代發生性革命之前,社會上並沒有專門指代非異性戀的中立辭彙。最接近中立的辭彙是1860年代出現的“第三性”,但這個詞並沒有人社會上得到廣泛接受。第一個廣泛傳播的辭彙是“同性戀”,但是這個詞在1950和1960年代被認為有貶義,所以一度被“同性愛”代替,1970年代被“gay”代替。隨著女同性戀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gay”和“lesbian”的使用變得普遍。

雙性戀與跨性別

石牆暴動后的一段時間,即1970和1980年代,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皆對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的接納程度有所降低。雙性戀被認為是不敢出櫃或不能自我認同的同性戀,而跨性別被認為其行為偏離了人們對性別的刻板印象。每個社群都發展出了各自的自我認同,其中包括是否接受其他性別的族群以及如何與其他性別相處的問題,然而這些爭論持續至今。

LGBT誕生

“LGBT”第一次於1988年在美國出現。1990年代,“LGBT”作為中立辭彙被用來稱呼這四個群體以表示尊重。儘管LGBT群體內部對不同群體的接納程度不一且有不少爭論,但“LGBT”一詞的使用還是被認為是包容的積極象徵。儘管“LGBT”一詞沒能體現非異性戀中的所有小群體,但這些未能體現的群體通常也被認為是“LGBT”所涵蓋的一部分。總的來說,“LGBT”一詞一直盡量把被邊緣化的群體包含到該詞的意義里。

辭彙發展

“LGBT”有許多變體用法,有些只是改變其字母排列順序。“LGBT”和“GLBT”是最常用的兩種。在不包含跨性別者時候,它就變成“LGB”。它也可能加入兩個“Q”來代表酷兒與疑性戀,變成“LGBTQ”或“LGBTQQ”;加入一個“I”來代表雙性人者,變成“LGBTI”;加入另一個“T”來代表變性者,變成“LGBTT”;加入一個“A”來代表支持同性戀的異性戀盟友(straight allies),變成“LGBTA”。如果以上全部都包含進去的話,就變成“LGBTTIQQA”,不過這種用法極為少見。台灣則有“LGBTSQQ”的用法,其中的“S”指的是“直同志”(Tonzhi-Friendly Straight)。泛性戀和酷兒經常被歸類在雙性戀之下;變性人和雙性人被部分人歸類在跨性別之下,但這種歸類遭到變性人和雙性人的反對。各種變體的字母順序並不統一,除了上文提到的以“LGBT”或“GLBT”兩種,也有其它以任意順序排列的情況,但不如前兩種常見。LGBT一詞的各種變體並沒有任何政治意味,但是反應了使用者對不同群體或個體的偏好。
非裔美國人為了與白人主導的同性戀社群區分,傾向保用“同性之愛”(Same gender loving)。醫學界傾向於 使用“MSM”(Men who have sexwith men)來形容一個人的同性性傾向。在2000年代,“性與性別認同少數群體”(Minority sexual and gender identities)被引入以形容以上所有的群體。其它的首字母縮略字,“QUILTBAG”、“LGBTetc”、“LGBTQetc”等曾被提出但沒有得到廣泛使用。進入2010年代,LGBTQIA作為一個更廣泛,更有包容性的縮寫詞而開始流行起來。其中“Q”指“性身份疑惑”,也指“酷兒”;“I”指“男女同體”(intersex);“A”代表“同盟”(ally)或“無性”(asexual)。

批評


哈德斯菲爾德大學的 LGBT Society
哈德斯菲爾德大學的 LGBT Society
“LGBT”或“GLBT”並沒有得到所有人的認同。一些人認為跨性別及雙性人和同性戀及雙性戀並不同,因此前者不應該和後者放在一起。這種觀點認為跨性別的焦點在於性別認同而與性傾向無關,而LGB群體的焦點在於性傾向或者被何種性別吸引。
這種區別帶來的顯著影響是LGB群體與跨性別的政治訴求不同。LGB運動通常在於爭取同性婚姻的權益以及人權,而跨性別的政治訴求不在於此。
同樣,雙性人希望加入LGBT群體而合稱為“LGBTI”,但是部分人認為雙性人與LGBT群體不同而希望將他們排除在外。
與前面提到的問題相反的是,LGBT社群里存在同性戀分離主義。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應該與LGBTQ群體分開成立自己的社群。儘管並沒有明顯的個人或組織推動相關的提議,但這種呼聲一直都存在於LGBT社群中。有時候男女同性戀會否認任何非單性戀的存在,也拒絕承認非單性戀的平等權利。這可能會導致公開的雙性戀恐懼症和跨性別恐懼症。
許多人尋求更合適的辭彙來代替現有的“LGBT”,比如“酷兒”和“彩虹”,但是這些詞並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可。“酷兒”有太多的負面聯想,尤其讓年長的人想起LGBT群體受到迫害的時期。許多年輕人也明白“酷兒”比“LGBT”擁有更多的政治含義。而“彩虹”則容易讓人想起嬉皮士和新紀元運動徠。
“LGBT社群”或“LGB社群”無所不包的含義不受部分男女同性戀的歡迎,一些人並不接受爭取LGBT權益總與驕傲遊行聯繫在一起。也有人認為將所有的非異性戀歸在一起會強化同性戀和雙性戀與其他人不同的流言。和主流同性戀活動人士相比,持這種觀點的人較少。由於異性戀缺乏對LGBT群體內部的了解,人們通常認為所有的LGBT人士都支持LGBT權益和提升性別和性傾向少數群體在社會中的可見度。

紀念日


性少數群體擁有自己的紀念日——紫色紀念日(SpiritDay),是世界上最大、最受公眾關注的反歧視、反欺凌公益活動,由美國反歧視同性戀者聯盟(GLAAD)於2010年首次發起,其目的在於加快國際社會對性少數青年群體(LGBTQIA+Youth)的接納,共同維護該青年群體的基本權益和人格尊嚴。2015年的紫色紀念日定於10月15日。
2015年10月15日,美娘科技(MMIT)攜手DiversityUNNC(UniversityofNottingham,Ningbo,China,英國諾丁漢大學寧波校區)成功舉辦了中國首屆“紫色紀念日”活動,面向諾丁漢大學數千名在校生開展了一系列“紫色”公益活動:穿上紫色衣服、佩戴紫色小飾品、塗鴉紫色指甲油、社交頭像載入紫色濾鏡(GoPurple)、鋪設紫色氣球、提供免費擁抱、進行人體彩繪等,並製作了國內第一部以“反欺凌”為主題的原創街訪視頻。同一天,西交利物浦大學上海紐約大學QueerandAlly、南京大學性別性向平等協會等組織也紛紛響應,開展紀念活動,攜手反欺凌,反歧視,倡導全世界支持並維護性少數青年群體(LGBTQIA+Youth)的一切權益。這是“紫色紀念日”在中國的首次亮相。

欺凌


欺凌會導致人們的絕望,為了擺脫這種絕望可能要很多年,而一些孩子甚至在走出這片陰影之前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們之中有些人還在試圖弄清楚自己的性取向或身份認同,更糟的是老師和家長可能成為欺凌事件參與者這一事實,將整個欺凌行為變得非常殘忍可怕。這就是為什麼站出來反對這樣的欺凌行為對於每個人都至關重要。
LGBTQIA+年輕人有著比其他學生更高的被欺凌的比例。讓這些正在遭受欺凌的人們知道他們並不孤獨極為重要。因為這種孤立和無助感是這段艱難經歷中讓他們感覺最糟糕的一部分。這就是為什麼紫色紀念日有如此大的作用,它讓這種支持變得被大家所看見。
由於歷史文化傳統等原因,性少數群體(LGBTQIA+)在世界各國普遍受到歧視和欺凌。

調查報告


《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狀況: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的社會態度調查報告》反映了中國性少數群體在法律制度、教育、職場、家庭、宗教、醫療服務、心理健康、媒體、社會服務及其他領域的生存現狀。報告還探究了性少數群體遭遇的歧視和不公平對待,以及社會公眾對性少數群體的態度。
報告指出,中國的性少數人群依然生活在陰影當中,只有5%的性少數人士公開了他們的性傾向或性別身份。絕大部分LGBTI 人士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遭受歧視,尤其是在家庭內部;來自家人的排拒和凌辱是最為根深蒂固的,家庭是排拒和歧視發生最多的地方,學校和工作單位次之。
報告表明,在醫療和社會服務方面,一旦服務提供者獲知或僅僅懷疑性少數人士的性傾向或多元性別身份,性少數人士在尋求相應服務時就會面臨許多困難。感染HIV的性少數人士更是遭遇雙重污名化,在獲取疾病防治及無偏見的心理支持和諮詢服務時面臨重重障礙。
最重要的是,報告表明公眾的觀點正在發生變化,其中大多數受訪者對性少數人群並未持負面或刻板態度,青年受訪者對於性及性別多元現狀的態度更為開放、包容。報告指出,就很多方面而言,這意味著LGBTI人群面臨一次重大機遇,也表明當下的中國社會有可能成就迅速、深刻的變化,尤其有賴於公民社會、政策決策者、學術界、媒體以及性少數人士自身的正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