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院

蒙藏院

官署名。辛亥革命后,廢清朝的理藩部,設蒙藏事務員,掌管蒙古、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事務,直屬國務院,設總裁、副總裁各一人,簡任,分總務處及民治、邊衛、勸業、封齎、宗教五科。

簡介


民國三年(1914),升格為蒙藏院,直屬大總統,仍設總裁、副總裁,分總務、秘書二廳,及第一第二兩司。第一司轄民治、勸業、邊衛三科,第二司轄封敘、宗教、典禮三科。十七年,國民黨政府改設蒙藏委員會

歷史年表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創立“蒙古衙門”(滿語:ᠮᠣᠩᡤᠣ ᠵᡠᡵᡤᠠᠨ,轉寫:Monggo jurgan),崇德3年(1639年),擴編為“理藩院”;隨著帝國疆土日漸擴張,理藩院成為管理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以及西南少數民族事務的行政機關,併兼理對俄羅斯帝國的事務。順治16年(1659年),禮部尚書(今外交部長)兼管理藩院事務,兩年後理藩院官制又與六部同位階。光緒32年(1906年),因清末新政的改革官制,理藩院改為理藩部。
• 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后,曾短暫續設“理藩部”,但旋即被廢除。
• 1913年,改為北洋政府設在北平的“內務部蒙藏事務處”;隨後曾陸續改為該處陸續改製為“內務部蒙藏事務局”、“內務部蒙藏事務院”。在北平祥公府成立國立蒙藏學校,后因經費困難而停辦。
• 1916年11月,在蒙藏事務局與財政部資助下,在北平轉馬台內孫家花園(今北京西單小石虎衚衕)復學。
• 1918年,國立蒙藏學校改名為蒙藏專門學校,為高等教育學校,1920年代末又改為中學。
• 1928年6月,國民革命軍北伐攻入北京。7月11日,將蒙藏事務院改製為“蒙藏委員會”,隸屬行政院。
• 1936年2月10日制定《喇嘛轉世辦法》,開始管理西藏與蒙古的藏傳佛教轉世靈童相關事務。
• 1937年對日戰爭爆發后,隨中央政府遷往重慶(今重慶市中山醫院)。
• 1945年對日戰爭結束后,隨中央政府移往南京。
• 1949年1月31日北平落入中國共產黨軍隊,之後蒙藏中學被改為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國共內戰後,蒙藏委員會隨中央政府遷往台灣台北。
• 未來將裁撤,蒙藏業務(矇事處、藏事處)將改為大陸委員會蒙古事務處與西藏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