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之前,進行進出口貿易活動時,外貿企業在向海關申報前,首先要申請商品檢驗、動植物檢疫和衛生檢疫,俗稱"一關三檢"。 1999年,全國各地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動植物檢疫局、衛生檢疫局陸續合併,成立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XX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國家層面,組建了“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垂直管理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地31個省級的檢驗檢疫局和深圳、珠海、廈門、寧波共35個局被稱作“直屬檢驗檢疫局”,其下隸屬的分佈在各地各口岸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或辦事處被稱作“檢驗檢疫分支機構”。
2001年,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合併組建“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
國家質檢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
出入境衛生檢疫、
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準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執法職能。國家質檢總局對省(自治區、直轄市)
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實行業務領導,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垂直管理。現在已不存在"一關三檢"這種說法,一般的國際機場、陸路口岸、海港口岸有所謂的“一關兩檢”,指的是海關、
邊防檢查站、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