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廣播電視局
哈爾濱市廣播電視局
哈爾濱市廣播電視局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負責廣播電視事業的職能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關於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省關於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技術標準;起草广播電影電視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文件,並負責組織實施;推進全市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負責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三)負責組織推進全市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和重大工程建設,扶助農村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對全市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實施監管。
(五)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監管;指導和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管。
(七)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外事工作的管理,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
(九)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和外事等工作;督促重要部署和事項的貫徹落實;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體制機制改革;擬訂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起草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政策法規草案。
(二)宣傳管理處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工作;具體指導哈爾濱人民廣播電台、哈爾濱電視台、哈爾濱經濟廣播電台、哈爾濱有線廣播電視台重大宣傳工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
(三) 電影電視劇管理處
擬訂全市電影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電影製片、審查、發行和放映工作;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監管;協調對外電影合作交流事宜;負責城市和農村電影公共服務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指導全市電影專項資金的管理;指導基層電影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監管電視劇的製作,組織審查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
(四)傳媒機構管理處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的發展規劃;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監管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及內容監管;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指導、協調並承辦廣播電影電視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工作。
(五)科技處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擬訂廣播電影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指導其分級建設與開發;編製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審核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監管和技術保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根據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整體發展規劃,擬訂事業、產業有關經濟政策;負責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基金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府採購、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和辦公、宿舍用房建設的規劃與協調;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統計工作。
(七)安全保衛處
指導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安全保衛、消防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處置重大治安、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管理局機關和哈爾濱人民廣播電台、哈爾濱電視台、哈爾濱經濟廣播電台、哈爾濱有線廣播電視台等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為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核心機密和要害部位提供安全保障。
(八)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和幹部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系統表彰及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