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尚法
唐人尚法
唐代的經生書無疑受到當時社會的書法藝術觀念的左右。而且由於經生們的社會地位低下,即使其中有書法出眾獨具一格的字體,也不像身在官場的王羲之、歐陽詢、顏真卿、柳公權的字那樣,為社會讚賞和推崇;相反,經生們為了把自己抄寫的商品比較容易地轉換為經濟收入,在字體上必然要追逐時尚、宗法名家;而且在抄寫的書籍篇幅里要盡量做到字體規則劃一。書法史里關於“唐人尚法”的評論,可能並不包括經生書,但是,無論是唐代還是後世的經生書,其“尚法”的程度都遠遠地超過了一般的手寫字體。唐蘭先生在《中國文字學》里指出:“經生書是繼承章程書(就是正書)的嫡統的,以書法而論,往往可能入品的,它們的毛病,只是寫得太多太熟,也太拘於成法。”然而,這種整齊劃一的字體,對於書籍用字來說,比其它書法字體更適用一些。當雕版書的商品生產出現時,寫版的工作自然多半由職業抄寫的經生們擔任。
在唐末和五代的戰亂之後,宋代早期的經生們(或者按照雕版印刷的行話,應叫做寫工)沒有同時代的書法名家的楷書字體可仿,自然要追仿前代的名家楷書(筆者以為,在書法藝術的領域裡也是如此)。於是,在宋版書上,出現了尊崇了唐代書法家的字體的客觀事實。在宋代,已經有一部分刻書人著意追求雕版印刷品的品質,並且不自覺地追求著印刷書籍的文字閱讀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