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關稅是指海關對進出口商品在徵收表列關稅以外,再加征額外的關稅。這種稅多發生在進口方面。
維護國內市場供應,防止出現資源性產品短缺,有時加征出口附加關稅。為防止外國商品傾銷和非法補貼,保持公平競爭,對歧視和違規進行懲罰和應對國際收支危機等,就加征進口附加關稅。附加關稅通常是臨時性的,在實施目的達到以後就撤銷。
(1)
反傾銷稅。反傾銷稅是指進口國企業對出口商品採取低於國內
正常價格出口,對進口國家相關企業構成傷害和威脅,進口國家可以徵收反傾銷稅。
(2)
反補貼稅。反補貼稅是指出口國家政府對出口產品進行
禁止性補貼,對進口國家相關產業構成傷害和威脅,進口國家可_以徵收反補貼稅。
(3)
報復關稅。報復關稅是指對有歧視性待遇、違背貿易法規的國家徵收的加關稅,以對該國進行報復。為了保持公平競爭,
WTO允許進口成員根據《
反傾銷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協議》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在WTO成員之間發生貿易爭端,上訴機構作出裁決后,如敗訴成員拒絕接受裁決,則WTO可授權勝訴成員對敗訴成員進行徵收報復關稅等措施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