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標準
葡萄酒標準
徠葡萄酒標準已於2006年12月11日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在生產領域裡實施,並由推薦性國家標準改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葡萄酒標準在中國經歷了2次升級,第一次是2003年國家廢止的《半汁葡萄酒》行業標準,第2次是08年1月1日實施的,《葡萄酒》(GB 15037-2006)》。
徠經過修訂的葡萄酒國家標準於2008年1月1日起在生產領域裡實施,新標準給葡萄酒定下死規矩,並由推薦性國家標準改為強制性國家標準。本次修訂新增加了按含糖量對葡萄酒進行的分類。
參與該標準起草的單位共7家,除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和國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2家外,其餘5家全是葡萄酒生產企業。
干葡萄酒是指含糖(以葡萄糖計)小於或等於每升4克,或者當總糖與總酸(以酒石酸計)的差值小於或等於每升2克時含糖最高為每升9克的葡萄酒;
半干葡萄酒是指含糖大於干葡萄酒,最高為每升12克,或者當總糖與總酸的差值小於或等於每升2克時含糖最高為每升18克的葡萄酒;
半甜葡萄酒是指含糖大於半干葡萄酒,最高為每升45克的葡萄酒;
甜葡萄酒是指每升含糖大於45克的葡萄酒;
平靜葡萄酒是指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小於0.05兆帕的葡萄酒;
起泡葡萄酒是指在20℃時二氧化碳壓力等於或大於0.05兆帕的葡萄酒。
新標準還將特種葡萄酒納入規範之列,特種葡萄酒是用鮮葡萄或葡萄汁在採摘或釀造工藝中使用特定方法釀製而成的葡萄酒,包括利口葡萄酒、葡萄汽酒、冰葡萄酒、貴腐葡萄酒、產膜葡萄酒、加香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9種。
新標準要求,所有產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著色劑、甜味劑、香精、增稠劑。理化指標屬強制性條款,共有酒精度、總糖、干浸出物、揮發酸、檸檬酸、二氧化碳、鐵、銅、甲醇、苯甲酸或苯甲酸鈉、山梨酸或山梨酸鉀11項指標。
新標準將葡萄酒分為優、優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質品5個等級,分級的要求在資料性附錄中,不屬於強制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