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經濟導刊
2001年創刊的經濟類月刊
《新經濟導刊》是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管,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辦的中央一級財經媒體、經濟類核心期刊。以全面報道中國內外新經濟發展狀況和發展趨勢為使命,以“深度解讀經濟變革與商業機會”為辦刊宗旨,啟迪創新經濟、前瞻產業未來。
新經濟導刊
專業優質的報道內容 | 龐大的高端受眾群體
覆蓋全國的發行網路 | 強大的整合營銷平台
《新經濟導刊》 創刊於2001年2月,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主管主辦的商業財經雜誌,中央一級媒體、經濟類核心期刊。導刊以全面報道國內外新經濟發展狀況及發展趨勢為使命,以“洞悉經濟變革與商業機會”為辦刊宗旨,啟迪創新經濟、前瞻產業未來。
導刊 社長:李明 導刊 主編:朱敏執行總編輯
【定位】為讀者“全面接觸新經濟、系統把握新經濟、具體投資新經濟、靈活應用新經濟”提供全方位的資訊服務,為企業投資、政府決策、科研機構研究打造功能化的服務平台。
【特色】整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旗下100多位專家的調查精華,以國際視角剖析焦點、熱點問題,提出見解和觀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直屬國務院的政策研究和諮詢機構,主要職責是研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提供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
【作用】對區域經濟、科技園區和創新型企業的有關報道,已成為有關部委和地方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時參考的重要案例。
【創新】是新經濟的核心,是中國製造走向中國創造的唯一出路
【創意】是新經濟的新引擎,是全球經濟發展的趨勢
【創投】是推動新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新經濟導刊》讀者主要是國內、外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研究/諮詢機構人員、政府相關部門人員和其他所有關心新經濟發展狀況的人士。讀者多集中在經濟發達的大中城市,擁有較高的消費能力。其中,北京、上海、廣州、成都、南寧五大城市佔據68%。《新經濟導刊》發行網路遍及全中國。
欄目宗旨:主編朱敏對話高端人士、知名經濟學家,為高層決策者、投資者及政府官員提供權威前沿觀點
欄目內容:針對新經濟領域的熱點話題專訪政府官員、國研專家及各界知名學者
欄目宗旨:全面深入解析新經濟領域熱點話題,為投資者、企業經營者、政府官員提供前瞻性視角和理念
欄目內容:新經濟領域的新趨勢、新理念、新變革力量
欄目宗旨:深入解讀主流公司的創新理念,為其他企業經營者提供可資借鑒的創新思路
欄目內容:企業創新(包括模式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等)個案剖析
欄目宗旨:發現並解讀創意階層的商業智慧,啟迪企業經營者的創意思考,倡導企業創意化生存理念
欄目內容:以創意撬動商業價值的代表案例
欄目宗旨:挖掘新經濟領軍人物的經營理念,為其他企業的經營者提供更廣闊的經營思路
欄目內容:新經濟熱點人物的創新精神、經營理念和創富歷程
欄目宗旨:分析產業現狀,預測未來前景,為企業經營者、投資者及創業者提供經營投資及政策制定參考
欄目內容:站在中觀角度,對新經濟領域的相關產業進行趨勢性報道
欄目宗旨:發現最有價值的創業型高成長公司,服務投資者和創業者
欄目內容:富有創新精神充滿活力的快速成長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公司報道
欄目宗旨:以權威專家視角解析宏觀政策、產業政策,幫助企業高層決策者、投資者、創業者把握方向
欄目內容:最新發布的宏觀經濟政策以及產業政策解讀性報道
欄目宗旨:為創業者提供投資趨勢,把握資本風向,為投資者提供同業動向
欄目內容:與新經濟領域相關的投資趨勢、融資故事等報道
本刊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辦的經濟類雜誌。經依託於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權威住處資源和專家陣容,內容立足於中觀產業和微觀企業運營層面,同時兼顧宏觀經濟和海外信息,在洞悉國際發展趨勢和國內政策層面基礎上致力於為現代企業提供新經濟建設的全面信息服務。
作為中央一級媒體,《新經濟導刊》以“深度解讀經濟變革與商業機會”為辦刊宗旨,以全新的視角關注中國乃至全球經濟中出現的新現象及其衍生的新興產業和公司。同時還整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旗下100多位專家的調查精華,以國際視角,剖析焦點、熱點問題,並提出新見解和新觀點,為讀者建立高水平的視域。
在報道角度上,我們以創新為出發點,以財富為落點,全面報道國內、外新經濟發展狀況和發展趨勢,啟迪創新經濟,前瞻產業未來。
國內、外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研究/諮詢機構人員、政府相關部門人員和其他所有關心新經濟發展狀況的人士。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中國核心期刊(遴選)資料庫》
1.來稿一律施用word排字且具有必然的學術程度,請註明筆者姓名、單位、、聯繫電話、通訊地址、郵編及電子信箱,以2800-5600字左右為好
2.格式要求:
1)文題(20字之內,可帶副標題);
2)姓名(可多人署名);單位全稱,地點省、市,郵政編碼;
3)摘要(100-200字,左頂格);關鍵詞(3-5個,以“;”號隔開,左頂格);
5)正文(小標題3級之內;引文於竣事處以阿拉伯數碼加[]號編碼,同來由引文才用相同序號,簡短文獻加括弧直接示明於引文後,如《荀子?勸學》);
6)參考文獻(按引文編號加[]左頂格排序);
7)收稿日期(本刊編製);這個之外如屬基金項目請於文章首頁頁腳註明項目名稱編號等。
3.盡量避免採用圖表,確需附圖不超過6幅,表格盡量採用“三線表”。
4.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結構層次、語言文字以及編輯規塑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