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領隊
出境領隊
出境領隊,又叫國際領隊。所謂出境領隊,說白了就是帶國內的團去港澳、台灣、國外旅遊的導遊。
出境領隊,分為兩種,第一種就是將旅遊團帶到港澳台及別的國家進行參觀遊覽,由當地的導遊員負責景點景區,歷史文化,當地風俗的講解和遊客的住宿餐飲安排。第二種就是將旅遊團帶到港澳台及別的國家進行遊覽參觀,全程負責遊客的吃住行游購娛。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公民出境旅遊人數在迅速增長,國家批准的出境旅遊目的地國家(地區)也在不斷增多。每個省根據本省的情況組織出境領隊的培訓和考試,考試的時間各不相同。要求國家正規從事出境業務的國際旅行社的正式專職導遊,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才可以有考試資格,有各旅行社推薦考試人員名單,報省旅遊局備案。
領隊考試包括《領隊業務與政策法規》、《旅遊目的地概況》、《領隊英語》三本書。根據當地所處領區不同,各地出境領隊人員可帶團走的路線有所不同。
2016年12月,國家旅遊局對《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進行適應性修改,進一步明確了導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的條件,具體為:《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旅行社為組織旅遊者出境旅遊委派的領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導遊證;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取得相關語言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通過外語語種導遊資格考試,但為赴港澳台地區旅遊委派的領隊除外;
4.具有兩年以上旅行社業務經營、管理或者導遊等相關從業經歷;
5.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
1.與出境社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通過平台申請換髮電子導遊證。各出境社通過平台,對導遊基本信息進行核實確認,提交所屬旅遊主管部門審核。
2.審核通過後,平台生成電子導遊證。出境社憑“系統登錄賬號”在旅行社管理的“出境領隊備案”板塊,將本社符合條件並擬從事領隊業務的導遊勾選為出境領隊,完成領隊備案。各出境社領隊名單及領隊信息有變化的,及時在平台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