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公安工作計劃,指導和部署公安工作。
(一)(二)掌握影響烏蘭浩特市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全市社會治安的各種動態,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參與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治安案件、交通案件的偵察、調查;協調處置嚴重危害全市社會安定的有重大影響的治安事件和騷亂事件。
(四)負責全市戶籍、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局各部門制度建設和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審核、審批及對報送的各種案件進行審查把關、定性。
(六)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網路的正常運行。
(七)指導、組織實施公安科技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犯罪分子、嫌疑分子的拘留、搜查、收審、逮捕、看管、教育工作。
(十)負責本局幹部隊伍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擬定全局各部門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公安宣傳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查處、督辦公安隊伍中的違法、違紀現象。
(十一)領導和監督消防部隊工作,負責國家財產、國家機密和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重大會議、重要來賓的警衛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及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 執法勤務機構
1. 指揮中心(辦公室)
2.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3. 刑事偵查大隊
4. 交通管理大隊
5. 治安管理大隊
6.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二. 綜合管理機構
1. 政工監督室
2. 警務保障室
3. 法制室
三. 派出所及監管場所
1. 興安派出所 9. 北郊派出所
2. 和平派出所 10.烏蘭哈達派出所
3. 勝利派出所 11.義勒力特派出所
4. 愛國派出所 12.衛東派出所
5. 鐵西派出所 13.太本站派出所
6. 都林派出所 14.葛根廟派出所
7. 五一派出所 15.鋼鐵派出所(治安所)
8. 南郊派出所 16.監管大隊(三所)
地址:五一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