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清朝兩代北京地區稱為順天府,順天府的轄區在清初多有變化,乾隆八年(1743年)開始固定了下來,共領五州十九縣。
即通、薊、涿、霸、昌平五州和大興、宛平、良鄉、房山、東安、固安、永清、保定、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寶坻、寧河、三河、平谷、順義、密雲、懷柔十九縣,又混稱為順天府二十四州縣。
《清史稿》(中華書局,1977年版)記載:“順天府:明初曰北平府。后建北京,復改。自遼以來皆都此。正統六年,始定曰京師。領州六,縣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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