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優先股

保護優先股投資者利益的股票

累積優先股(Cumulative preferred shares):是指當公司在某個時期內所盈利不足以支付優先股股息時,則累計到次年或以後某一年盈利時,在普通股的紅利發放之前,連同本年優先股的股息一併發放。

簡介


只在某個營業年度內,如果公司所獲得的盈利不足以分派固定的股利時,日後優先股的股東對往年未付給的股利,有權要求如數補給。
優先股票的特點之一是股息分派優先。在股份公司獲得盈利的情況下,優先股股東可以按固定股息率比普通股股東優先取得股息。但在公司虧損或者盈利不足的情況下,則不能保證優先股票股東能獲取當年公司應支付的全部股息額。若這部分未付的股息額以後得不到補償,優先股的收益就會失去穩定性。因此,為了吸引投資者入股,有些公司在發行優先股票時附加了優惠條件,即公司在任何營業年度內未支付的優先股股息可以累積起來,由以後營業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有些國家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分派當年盈利時,必須先將當年和往年累積所欠的優先股股息付清。在累積未發的優先股股息尚未補足之前,公司不得分派普通股股利。在實踐中,有時累積優先股股息也並不一定必然補足,如果公司已經積累了優先股股息,現又打算髮放普通股股息,則也可以不付清優先股股息,而允許優先股票轉換成普通股票

發行目的


股份公司發行累積優先股票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障優先股股東的收益不致因公司盈利狀況的波動而減少。由於規定未發放的股息可以累積起來,待以後年度一起支付。因此,對於股東來說,股息收入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這就有利於保護優先股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