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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東
中統特務
李亞東,男,中統特務,西充縣人,《嘉陵日報》的掌控人。歷任國民黨西充、南充縣黨部書記長,四川省黨部執行委員,國民黨政府立法委員。后因觸犯眾怒,於1950年12月1日在南充市公共體育場(時稱模範上街人民廣場),和吳光普(三青團、復興社及中統特務首要分子)、陳天壽(中統特務,吳光普手下),被槍斃。
李亞東,男,中統特務,西充縣人,《嘉陵日報》的掌控人。歷任國民黨西充、南部、南充縣黨部書記長,四川省黨部執行委員,國民黨政府立法委員。曾殺害共產黨員余洪黎、劉廷佑、楊裕等。1939年南充繅絲廠工人要求增加工資舉行罷工鬥爭,李犯親自指揮屠殺工人賴明全、陳震炳、王榮華等10人。還貪污侵吞西充“壯丁優待金黃谷20萬石”。解放前夕組織應變會和反動武裝,繼續與人民為敵,為蔣郊忠。后因觸犯眾怒,於1950年12月1日的南充市公共體育場(時稱模範上街人民廣場),和吳光普(三青團、復興社及中統特務首要分子)、陳天壽(中統特務,吳光普手下),被槍斃。
根據當時的資料記載:
“在四萬多雙眼睛的威逼下,在四萬多隻拳頭的震懾下,吳光普等三犯,低下了過去高昂的頭顱,承認了自己罄竹難書的犯罪事實。”此時,會場再次出現了排山倒海的拳頭,義憤填膺的群眾,再一次喊響了口號:“為死難人士報仇!”、“槍斃吳光普、李亞東、陳天壽!”
10時左右,川北人民法院,採納群眾意見,當場宣布,依法判處匪首吳光普、李亞東、陳天壽死刑,剝奪公權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庚即,三犯被抓到台前插罪狀標籤,執行槍決。
人們隨著人流,擁向刑場。人群中有店員議論:“我早就曉得這幾個人活不出來嘛!”“你咋個曉得?”有人問。“你看嘛,一萬多人簽名控訴他們,肯定死定了”。
同年12月9日,《新華日報》以《川北人民法院槍決大特務吳光普陳天壽等三犯》為題,對本次公審活動作了詳細報道。同年12月4日,《川北日報》在頭版發表了題為《鎮壓反革命,也要走群眾路線》的社論,文章認為此次公審的成功經驗就在於:群眾控訴與法庭公審有機的結合。
這次公審會,拉開了川北區鎮壓反革命運動的序幕,是川北區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的具體體現,對於鞏固新生的川北人民政權,維護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
就在本次公審會後一個月,即同年12月30日,胡耀邦針對重大刑事案件作了以下批示:“為了發揮機關效能,謹慎而嚴肅地對待一切問題,今後全區一切死刑與無期徒刑案件,概由政法委員會(現在的聯席會議)仔細審議批准。”與此同時,川北行署主任辦公室至函川北人民法院院長,今後此類案件“不再送胡主任是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