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會

縣議會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預備立憲,在各省籌設咨議局,並且預備建立各府縣議事會。民國初正式成立縣議會,是一縣的諮詢和立法機關,有權制定縣內法律與法令和及選舉縣知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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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預備立憲,於各省籌設咨議局,並預備設立各府縣議事會。民國初正式成立縣議會,為一縣的諮詢和立法機關,有權制定縣內法律、法令,及選舉縣知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