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場商

鹽場商

清制,鹽商又有運商與場商之別。場商在指定的鹽場收購場產之鹽,賣於運商,專事收鹽;運商向場商按引額買鹽,運出鹽場,銷售至指定引岸。場商在各產鹽區稱謂不一,如在長蘆稱為坨商,淮南稱為垣商,浙江稱為廒商,河東稱為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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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鹽商之一。鹽場所產之鹽,均歸場商收購,場商又往往通過貸給鹽戶鹽本,收取利息,並於收購產鹽時勒令短價收重斤,盤剝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