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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原理

管理心理學術語

彼得原理是美國學者勞倫斯·彼得(Dr. Laurence Peter)在對組織中人員晉陞的相關現象研究后得出的一個結論;在各種組織中,由於習慣於對在某個等級上稱職的人員進行晉陞提拔,因而僱員總是趨向於被晉陞到其不稱職的地位。彼得原理有時也被稱為“向上爬”理論。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無處不在:一名稱職的教授被提升為大學校長后無法勝任;一個優秀的運動員被提升為主管體育的官員,導致無所作為。對一個組織而言,一旦相當部分人員被推到其不稱職的級別,就會造成組織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導致平庸者出人頭地,發展停滯。將一名職工晉陞到一個無法很好發揮才能的崗位,不僅不是對本人的獎勵,反而使其無法很好發揮才能,也給組織帶來損失。

理論依據


彼得原理[管理心理學術語]
彼得原理[管理心理學術語]
彼得原理是管理心理學的一種心理學效應,指在一個等級制度中,每個職工趨向於上升到他所不能勝任的地位,諾斯古德·帕金森(C. N. Parkinson)是著名的社會理論家,他曾仔細觀察並有趣地描述層級組織中冗員累積的現象。他假設,組織中的高級主管採用分化和征服的策略,故意使組織效率降低,藉以提升自己的權勢,這種現象即帕金森所說的“爬升金字塔”。彼得認為這種理論設計是有缺陷的,他給出的解釋員工累增現象的原因是層級組織的高級主管真誠追求效率(雖然徒勞無功)。正如彼得原理顯示的,許多或大多數主管必已到達他們的不勝任階層。這些人無法改進現有的狀況,因為所有的員工已經竭盡全力了,於是為了再增進效率,他們只好僱用更多的員工。員工的增加或許可以使效率暫時提升,但是這些新進的人員最後將因晉陞過程而到達不勝任階層,於是唯一改善的方法就是再次增僱員工,再次獲得暫時的高效率,然後是另一次逐漸歸於無效率。這樣就使組織中的人數超過了工作的實際需要。

影響


由此導出的彼得推論是,“每一個職位最終都將被一個不能勝任其工作的職工所佔據。層級組織的工作任務多半是由尚未達到不勝任階層的員工完成的。”每一個職工最終都將達到彼得高地,在該處他的提升商數(PQ)為零。至於如何加速提升到這個高地,有兩種方法。其一,是上面的“拉動”,即依靠裙帶關係和熟人等從上面拉;其二,是自我的“推動”,即自我訓練和進步等,而前者是被普遍採用的。
由於彼得原理的推出,使他“無意間”創設了一門新的科學——層級組織學(Hierarchiolgy)。該科學是解開所有階層制度之謎的鑰匙,因此也是了解整個文明結構的關鍵所在。凡是置身於商業、工業、政治、行政、軍事、宗教、教育各界的每個人都和層級組織息息相關,亦都受彼得原理的控制。當然,原理的假設條件是:時間足夠長,五層級組織里有足夠的階層。彼得原理被認為是同帕金森定律有聯繫的。
另一方面,此定律對組織和個人也有重要意義。
對一個組織而言,一旦組織中的相當部分人員被推到了其不稱職的級別,就會造成組織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導致平庸者出人頭地,發展停滯。因此,這就要求改變單純的“根據貢獻決定晉陞”的企業員工晉陞機制,不能因某個人在某一個崗位級別上幹得很出色,就推斷此人一定能夠勝任更高一級的職務。要建立科學、合理的人員選聘機制,客觀評價每一位職工的能力和水平,將職工安排到其可以勝任的崗位。不要把崗位晉陞當成對職工的主要獎勵方式,應建立更有效的獎勵機制,更多地以加薪、休假等方式作為獎勵手段。有時將一名職工晉陞到一個其無法很好發揮才能的崗位,不僅不是對職工的獎勵,反而使職工無法很好發揮才能,也給企業帶來損失。
對個人而言,雖然我們每個人都期待著不停地升職,但不要將往上爬作為自己的惟一動力。與其在一個無法完全勝任的崗位勉力支撐、無所適從,還不如找一個自己能遊刃有餘的崗位好好發揮自己的專長。

評價


彼得原理道破了所有階層制度之謎。凡一切層級制度組織,如商業、工業、政治、行政、軍事、宗教、教育各界,都受彼得原理控制。最明顯的莫過於我國政府現行的人事制度。我國有關幹部任用和政府現行公務員制度中明確指出,提升到某一級別的職位必須在下一級(或半級)職位中任職達到一定年限,逐層向上提升,並將選拔範圍放到最小的圈子,最後的結果正如彼得原理所推導:大部分的領導職位是由不能勝任的人所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