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能轉換公式

物質質量和能量的關係式

質能轉換公式,即E=mc^2,是闡述物體能量(E)與質量(m)之間相互關係的理論物理學公式,式中c是物理學的光速。1905年,愛因斯坦率先對物質和能量的關係進行了描述。儘管有人認為能量-質量方程的提出者另有其人,但卻遭到了主流學者的反對,因為只有愛因斯坦將它和相對論建立聯繫之後,該公式才真正顯示出了價值。

方程式意義


。該公式表明物體相對於一個參照系靜止時仍然有能量,這是與牛頓力學相違背的,因為牛頓系統中,靜止的物體是沒有能量的。這也是物體質量被稱為靜止質量的原因。公式中的E可以看成是物體總能量,它與物體總質量m成正比;這裡,總質量m包括靜止質量和運動所帶來的質量。只有當物體靜止時,總能量才與物體的靜止質量(即牛頓系統中的質量)成正比。可見,物體的總質量和靜止質量是不同的。
反過來講,一束光子在真空中傳播,其靜止質量是0,但由於它們有運動能量,因此它們也有質量(運動所帶來的質量)。

術語的不同


有些術語使用中,質量單指靜止質量,因為總質量和能量是等價的概念。若 指代靜止質量,則公式應改寫為;而
因此,也就是總質量的表達式,其中 被稱為洛倫茲因子

方程的證明


外力對物體作功,根據功-動能定理,物體的微小動能變化為
式中,p為物體的動量。
此式可改寫為
式中,為靜止質量,u=為物體的速度。
根據以下等式(詳見四維速度),
將等式的兩側取微小量並重新整理,
u
以此等式代入上方的關係式得
此即為相對論下的動能表達式。注意:式中僅與四維動量的時間分量相差一比例常數。若以此定義物體的能量:,
則。
其中,為物體因具有質量而具有的能量,即。
註:若改以 表示內秉質量,表示相對論質量,則亦有之關係。

可應用性


適用於所有有質量的物體,它是質量由能量導出的,或者說能量由質量導出的,且兩者可以互相取代。它對運動物體的應用依賴於方程中所使用質量的定義。
通常,該方程適用於相對於物體靜止的參考點。但同樣的物體從另外一個參照系來看可以是運動的,所以,對於這個參照系,該方程表示質量是不同的。
從現代物理觀點來看,這個方程表示:物質和能量是同一個概念。

重大貢獻


愛因斯坦1905年的論文

關於物質和能量關係的描述,最早出現於阿爾伯特·愛因斯坦1905年的論文。該論文發表於1905年9月的《物理學年鑒》上,現在被稱為《奇迹年論文》的文章之一。論文的表述是"Ist die Trägheit eines Körpers von seinem Energieinhalt abhängig?",即“一個物體的慣性依賴於它所包含的能量嗎?”。
該論文確切的內容是:“若一個物體以輻射形式發射能量L,它的質量減少L/c²。”,這個情況下輻射的是動能,而質量是那時候通常所指的質量,也就是今天我們根據情況稱為靜能量或者不變質量。這是在發射能量前後的質量差,它等於L/c²,而不是物體的整個質量。在那時它僅僅是理論上的還未被實驗證明。

其他貢獻者

愛因斯坦首次將能量和質量聯繫起來,但他並不是這一偉大理論的唯一貢獻者。
數學史家Umberto Bartocci表示,能量-質量方程早在兩年之前就由Olinto De Pretto發表了,他是一個義大利維琴查的工業家。但是沒有主流史學家認為這個結論是真實的或者是重要的。大多數人認為,即便De Pretto是首位發現該公式的人,但是只有在愛因斯坦真正將它和相對論建立聯繫之後,該公式才真正顯示出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