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母相權
子母相權
子母相權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讀作[zǐ mǔ xiāng quán],出自春秋·魯·左丘明《國語·周語》:“貨幣之重者、大者為母,輕者、小者為子。幣輕物貴,推行重幣以市貴物,稱母權子;幣重物輕,推行輕幣以市賤物,亦不廢重,稱之權母。”
古代有關貨幣本位與流通的理論。謂同時流通的兩種貨幣,可以用一種為標準確定對另一種的交換率。最早作系統闡述者為東周單旗。意思是經商取利或放債取息。
子母:古代稱錢幣重的為母,輕的為子。比喻輕重并行,維持一定的平衡
春秋·魯·左丘明《國語·周語》:“貨幣之重者、大者為母,輕者、小者為子。幣輕物貴,推行重幣以市貴物,稱母權子;幣重物輕,推行輕幣以市賤物,亦不廢重,稱之權母。”
作賓語、定語;用於書面語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關於貨幣 流通的理論,相傳由春秋末期的單旗提出。單 旗,史稱單穆公,周景王時代(公元前5科- 前520年)的卿士,生卒年代不可考。《國語· 周語》記載,周景王二十一年(公元前524 年)天大旱,患錢輕,將更鑄大錢,單穆公諫 日:“不可。古者天降災慶,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振救民。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 行之,於是乎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 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 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廢輕而作重,民 失其資,能無匾乎?民若匾,王用將有所乏,乏將厚取於民。民不給,將有遠志,是離民 也。且絕民用以實王府,猶塞川原為演污也 ……奪之資以益其災,是去其藏而翁其人也。”景王不聽,於是鑄大錢。後人將單旗這番子權 母、母權子的議論稱為“子母相權論”。單旗 這番話的意思是:古時候天災降臨,先王便造 出貨幣以販濟百姓。如果百姓感到錢輕、錢 小,不便使用,就鑄造重錢、大錢,重錢、大 錢對輕錢、小錢按一定比價并行流通,重錢、大錢為“母”,輕錢、小錢為“子”,這就叫“母權子而行”。如果百姓感到錢重了,大了,使用不便,就鑄造輕錢、小錢,也不廢除重 錢、大錢,輕錢、小錢對重錢、大錢按一定比 價并行流通,這就叫“子權母而行。”如此,大錢、小錢都能順利流通,利於百姓使用。如 若廢小鑄大,廢輕鑄重,那就使百姓喪失其手 中用以代表其資財的貨幣,他們就會破產,進 而使國家的財政也更加枯竭。因此,這是喪失 民心的做法。單旗的這一思想,已經涉及到貨幣及貨幣 流通的若干方面。①認為貨幣的產生和存在,是先王為了救災娠民而造出來的。這雖沒能正 確理解貨幣的起源,卻已開始意識到貨幣是一 種特殊的東西,不是一般物品,並已經涉及到 貨幣的價值尺度職能,以及流通手段和支付手 段的作用。②貨幣的輕重大小,應視商品流通 的需要和社會購買力狀況來決定。至於輕幣重 幣如何流通,單旗認為是“相權”而行,或者 母權子,或者子權母,二者總有一個適當的比 價,這個比價,應該是現實的價格水平。這已 經注意到貨幣作為價格標準應當同現實的價格 水平相適應,他主張政府鑄造貨幣應以保證商 品流通為原則。這或許就是子母相權論的核 心。③把貨幣看成是財富的代表,是百姓個人 的資財,反對任意廢除。單旗的這一思想,對 於維護手裡持有較多現金的城市平民和工商業 者的利益,顯然是有好處的。④指出了貨幣流 通是一種宏觀的經濟現象。北宋末產生了紙幣,白銀也有了濃厚的貨 幣性而廣為流通,子母相權論的含義也隨之發 生變化,成為金屬貨幣和紙幣同時流通的理 論。南宋楊萬里(公元n24一12腸年)說: “蓋見錢之與會子,古者母子相權之遺意也。今之錢幣其母有二:江南之銅錢、淮上之鐵 錢,母也;其子有二;行在會子,銅錢之子 也,今之新會子,鐵錢之子也。母子不相離,然後錢會相為用。”(((城齋集》卷三十)這裡 就是銅錢、鐵錢為母,紙幣為子,子母相權而 流通,即紙幣同它所代表的銅鐵錢并行流通,能相互兌換。以後,這一理論又擴大為銅錢與 鐵錢、白銀同紙幣、白銀和銅錢之間相權而 行,成為中國貨幣史上流傳最長久的貨幣理論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