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能理論是著名精神分析家弗洛伊德從本能出發解釋人的行為動機的理論。他認為,人有兩種本能:一是生的本能,弗洛伊德稱之為“力比多(Libido)”,它代表著愛和建設的力量,指向於生命的生長和增進。二是死的本能,弗洛伊德稱之為“達那多斯”,它代表恨和破壞的力量,表現為求死的慾望。死的本能有內向與外向之分。當衝動指向內部的時候,人們就會限制自己的力量,懲罰折磨自己,變成受虐狂,並在極端的時候毀滅自己;當衝動指向外部的時候,人們就會表現出破壞、損害、征服和侵犯他人的行為。
本能理論不能確切的解釋行為的原因。
本能論對人類行為的解釋是一種
循環論證的過程。另外,本能論列舉的許多
本能行為,實際上是在學習、經驗及文化等的後天學習影響下形成的。
本能理論的特點是認為人的活動是先天內在安排好的。
英國心理學家麥獨孤認為,本能是天生的傾向性,對某些事物特別敏感,並伴隨著特定的情緒體驗。人的思想和動機是由本能引起的,本能是激發行為的根源。他在1908年出版的《社會心理學導論》一書中列舉了十大本能,後來擴展到十八種本能。
弗洛伊德提出了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他認為對人的行為主要可以用性和攻擊兩種動機來解釋。這些本能雖然是無意識的,但是是強大的動機力量。孟柯認為仁、義、禮、智是人們生來就固有的“
四端”,“四端”的作用相當於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