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焦作中院成立於1952年9月,前身為焦作礦區人民法院,現有總人數250名。其中男幹警188名(占現有人數75.2%)、女幹警62名(占現有人數24.8%);碩士研究生學歷14名(占現有人數6%)、大學學歷196名(占現有人數78.4%)、大專學歷34名(占現有人數13.6%)。
焦作中院現有內設機構31個,包括辦公室、人事處、宣教處、離退休幹部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審監一庭、審監二庭、賠償辦、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處、研究室、行政處、直屬大隊、警務科、警政科、技術處、監察室、機關黨委、審管辦、少審庭、勞保庭、績效辦。二級機構2個:培訓中心和後勤服務中心。
一、三管齊下抓隊建:(黨建指導、文化引領、制度推進) (一)黨建指導: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工作思路;支部建在法庭上;切實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完善黨建工作機制和推進創先爭優活動, 進一步加強黨對法院工作的領導;通過舉辦道德講堂、法官論壇、三會一課等形式,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設立黨員先鋒崗和黨員量化考核指標等。 (二)文化引領:堅持走“文化育人、文化興院、建設學習型法院”的發展之路;從強化法院文化基礎做起,以大力加強法院文化硬體建設、營造良好法院文化氛圍為切入點,逐步推進法院各項文化建設,營造莊嚴肅穆的法治文化氛圍,用深厚的法治文化底蘊來激勵法官、宣傳法治、影響民眾,以全面提高司法效率、確保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通過開闢文化走廊、黨員小書架,抓好典型宣傳、文化育警、院訓等,讓每一個走進法院的人都能感受到濃濃的法律文化和廉政文化氛圍。 (三)制度推進:新一屆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制度建設,制定完善了立案信訪、審判管理制度、執行拍賣、辦文辦事制度、司法政務、人事管理等等一系列涵蓋隊伍建設和審判工作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初步建立了以制度管權,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機制,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二、四輪驅動促審判:(審判管理、改革創新、基層基礎、考核激勵) (一)審判管理:轉變觀念,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謀划,穩步推進審判管理工作;加強質量管理,確保司法公正;加強效率管理,促進司法高效;加強層級管理,提高整體水平;加強信息管理,提升科技水平;成立審務管理委員會,確保制度落實。逐步建立起適應審判執行工作需要的統一、規範和專業的審判管理機制,充分運用審判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全面提升了法院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 (二)改革創新:改革創新工作新機制,拓展工作新模式,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司法實踐創新,走出一條符合焦作的司法審判工作新路子,為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貢獻智慧和力量。重點改革新型合議庭、信訪攻堅、化解執行難、人民觀審團、刑事案件快速審理等內容。 (三)基層基礎:基層基礎建設的創新與發展,離不開黨委政府的重視與支持。為此,新一屆黨組把黨委、人大、政府支持作為推進法院基層基礎建設創新發展的強大動力支撐,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專題調研、專項視察,專門彙報等多種形式,贏得三個方面的重視與支持,為排解司法難題,改善司法環境創造了有利條件。積極重視兩庭建設、加強業務指導和基層法院班子協管力度, (四)考核激勵:通過“制度約束、考核激勵”等措施狠抓隊伍建設,精心打造一支業務能力過硬、綜合素質過硬、忠誠廉潔的法官隊伍,真正做到“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加強績效考核的動態化管理;規範績效考核的項目化運作;重點按月、季度、半年、全年分別寫出績效管理考核報告,有排名、有數據,有分析,時時警示全院幹警自我加壓,爭創一流。三、五項機制保公正:(便民訴訟服務機制、多元矛盾化解機制、涉訴信訪化解長效機制、司法公開工作機制、“三查一訪”督辦機制) (一)便民訴訟服務機制:以繼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積極構建便民訴訟機制,多措並舉,立足本職工作,提升為民、便民能力,用“心”把審判執行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不斷滿足群眾對司法的需求,回應群眾期待。 (二)多元矛盾化解機制:堅持“讓法官多走路、群眾少跑腿”的司法理念,大力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依託人民法庭、社會法庭,著力構建巡迴審判、訴調對接、普法教育‘三位一體’的基層矛盾預防化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新機制。同時,突出能動司法,積極採取措施,著力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進社會矛盾化解。 (三)涉訴信訪化解長效機制:牢固樹立“百姓利益無小事”的司法理念,將化解涉訴信訪案件作為為民排憂解難、傾聽群眾呼聲的重要窗口。該院多措並舉,在實踐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長效機制,妥善處理各類涉訴信訪案件。 (四)健全“司法公開”工作機制:“三大平台”建設;紮實推進司法公開,探索建立及時、透明、有效、科學的司法公開制度,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五)完善“三查一訪”督辦機制:建立司法巡查、審務督察、案件評查和明察暗訪工作機制。
焦作中院連續十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從2009年到2012年連續四年被評為全省先進中級法院,2010年3月被表彰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2011年2月被表彰為“全省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6月被表彰為“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2012年1月被省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2012年9月被最高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轄區溫縣法院先後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政法系統優秀基層黨組織、被最高法院表彰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溫縣法院北冷中心法庭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修武、溫縣法院先後榮立集體一等功,修武、山陽區、馬村區法院榮立集體二等功,山陽、武陟、修武法院被評為全省優秀法院;湧現出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全國優秀法官、一等功獲得者李玉香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榮登2013年“中國好人榜”,全國模範法官王衛東,紮根基層傾力為民,創造了20年沒有上訪、信訪的紀錄,全省一等功獲得者陸保剛等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個人。
2020年3月,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
院長: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