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外稅
價外稅
價內稅的對稱。稅款不包含在商品價格內的稅。它是按照稅收與價格的組成關係對稅收進行的分類。價外稅,稅收的變動不直接影響商品的價格和企業利潤,稅收透明度高,稅收負擔轉嫁明顯。
凡是稅金作為價格之外附加的稅屬於價外稅。一般認為價外稅比價內稅容易轉嫁。價內稅課徵的重點是生產者,價外稅課徵的重點是消費者。
價外稅
一般說來,價外稅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經營者制訂價格以生產價格為基礎,生產價格由生產成本加平均利潤兩部分構成,這樣國家以流通中的商品為對象所征的稅款,只能作為價格附加,成為價外稅。為了某種特殊需要,中國對個別稅種也採取價外稅形式。如燒油特別稅條例規定,由供油單位代收代繳的稅款,採用價外稅,以用油單位為納稅義務人在價外負擔。通過這種徵稅方式,可直接調節燒油單位的經濟利益,加速實現以煤代油的目標,又不會因此而增加原油、重油生產單位的負擔和影響各種成品油價格的穩定。
價稅分開,有利於發揮價格和稅收各自的獨特作用,便於消費者對價格和稅收進行監督,同時也便於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價格。
價外稅是由購買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包括銷售款和稅款兩部分。由於稅款等於銷售款乘以稅率,而這裡的銷售款等於貨款(即含稅價格)減去稅款,即不含稅價格,因此,計算公式為:稅款=(貨款/(1+稅率))*稅率。
而價內稅是由銷售方承擔稅款,銷售方取得的貨款就是其銷售款,而稅款由銷售款來承擔並從中扣除。因此,稅款=含稅金額*稅率。
含稅金價外稅與價內稅的最直接的區別在於計算稅款的應用公式。
價外稅
taxes not included in the calculated prices; price excluding tax;
根據稅收和價格的關係,稅收可分為價外稅和價內稅。
凡稅款獨立於徵稅對象的價格之外的稅,即為價外稅,徵稅對象可以是商品或者勞務。例如增值稅,其價格為不含稅價格,買方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除需要支付約定的價款外,還須支付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來的稅款,這二者是分開記載的。
如我國現行的燒油特別稅,實行價外計稅徵收,納稅人為用油單位,由供油單位代收代交稅款,在供油單位開出的銷貨發票上,除應列明不同油品的數量和貨物外,還應將代收代交燒油特別稅稅額專項列明。
凡是稅款包含在徵稅對象的價格之中的稅即為價內稅,如我國現行的消費稅。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支付價款時,該價款中已經包含了商家需要向稅務機關繳納的稅款,因為商品的定價是一種含稅價格。
由於有價外稅和價內稅之分,因此商品價格有含稅價與不含稅價之分。
價外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