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宣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58號)精神,設置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增加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
將應急工作職責划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七)負責指導、監督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辦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2個內設機構:
(一)市政府研究室(秘書一科)
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等會議的會議組織、記錄整理、會議紀要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和組織等工作;負責調研工作。
負責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政務活動的安排和服務,承辦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交辦的事項。
(二)秘書二科
負責發展改革、監察、審計、物價、財政、稅務、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投資、鐵路、農業、水利、防汛抗旱、氣象、林業、民政、糧食、供銷、煙草、扶貧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務、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
(三)秘書三科
負責國土資源、城建、規劃、城管執法、環保、工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交通運輸、信息產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郵政、電力、電信、金融保險證券及重點項目工作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務、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
(四)秘書四科
負責科技、教育體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食品藥品監管、人口和計劃生育、檔案、地方志、商務、旅遊、外事、僑務、工商行政管理、婦女兒童等方面的文電辦理、專題會務、工作聯繫及調研等相關事宜。
(五)秘書五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
聯繫軍隊、統戰等方面的工作。
負責督促國防動員工作落實;承辦國防動員方面軍地有關部門之間、國防動員委員會各辦公室之間需要進行綜合協調的工作;承辦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文秘工作。
(六)市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督辦室)
負責市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日常工作,擬制全市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審核目標管理單位年度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年度考核與獎懲工作;承擔省政府對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省、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事項的督辦工作;牽頭承辦市人大議案、建議,協助市政協做好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上級人大、政協轉交的需市政府系統辦理的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人民網省長留言涉及宣城事項的辦理工作。
(七)文電科
負責文電收發、分辦、催辦、審核、印製和印鑒管理、機要、檔案等工作;管理綜合檔案室和公文交換站;負責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指導下級機關公文處理等工作。
(八)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編印、報送和新聞聯絡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九)人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和管理單位的人事管理及有關工作計劃、總結等工作,承辦辦公室黨組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
(十)行財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行政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及辦公室用車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財務和管理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會務接待科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的會務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審核和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接待任務安排和聯絡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集體活動的安排。
(十二)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圍繞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增加貧困人口收入和提高人口素質的目標,組織實施整村推進工程和“雨露計劃”;推進農業產業化,實施扶貧增效工程;開展科技扶貧工作和社會化扶貧工作;開展扶貧開發調研活動;指導縣市區扶貧辦的扶貧開發工作。
機關紀檢(監察)按照《市紀委市委組織部 市編辦 市監察局關於對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履行職責。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製48名(含正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
其中:市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另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紀檢組長1名;研究室主任(副縣級)1名,市扶貧辦主任(副縣級)1名,市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督辦室)主任按副縣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中科長(主任)11名,副科長(副主任)7名;科級非領導職數9名,其中主任科員4名,副主任科員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