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檔案館
湖北省檔案館
湖北省檔案局(館)座落在風景秀麗的東湖之濱,是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直屬的正廳級事業單位,是湖北省重要的檔案保管基地和愛國主義教育省級示範基地,是“國家一級檔案館”。
省檔案局(館)的前身是1954年9月7日成立的歸屬國務院秘書廳領導的中南區臨時檔案保管處。1959年6月成立湖北省檔案管理局和湖北省檔案館,1998年,湖北省檔案局與湖北省檔案館合併,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履行全省檔案事業行政管理和檔案保管利用兩種職能。湖北省檔案局(館)大樓總建築面積1813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7770平方米。保存有自明朝天啟七年(1627年)至今的各種檔案資料70萬卷(冊),館藏“漢冶萍公司檔案”、“江漢關稅務司檔案”和“辛亥革命檔案”等3個項目列入了《中國檔案文獻遺產名錄》。局(館)內設辦公室、檔案館室業務指導處、經濟科技檔案業務指導處、法規標準宣傳處、科技處、電子檔案管理處、檔案資料保管處、檔案信息開發利用處、行政保衛處、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和機關黨委,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23人。下轄檔案科技推廣中心、檔案技術諮詢中心。
湖北省檔案館為集中統一保管湖北省直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檔案、並提供檔案為社會各界服務的文化事業機構。在館工作人員80人,其中正副研究館員7人。至2000年該館保存清代及民國時期和解放后中原臨時政府、武漢市軍管會、中南軍政委員會以及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及其機關的檔案、資料共45萬卷(冊)。時間跨度300餘年,最早為南明永曆5年(1651年)。
該館館藏檔案資料已全部整理編目和上架,檔案划控全面完成,滿30年的檔案已逐步向社會開放。1990年到2000年,共接待利用者6,750人次,提供利用的檔案資料達22萬卷(冊)次。1995—1997年,自編和與有關單位合編出版檔案史料20種1000萬字,為全省經濟建設,編史修志、史學研究,落實政策等提供大量資料。1997年11月,被國家檔案局評定為國家一級檔案館。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省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依法對全省各級各類檔案館和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集中統一保管省直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直屬機構的重要檔案資料,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開發利用檔案信息資源,有效服務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