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組織部

省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位於成都市青羊區商業街16號,是省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研究、指導全省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研究、探索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協調指導全省黨員的教育管理和主管黨員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理論研究。
(二)提出市、州和省級各部門及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管理的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任免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中央管理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及離退休的上報材料和手續;負責有關上報中組部的備案材料;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考察中央在川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對其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調整、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省委管理幹部職務任免、工資、待遇和離退休的審批手續;承辦省委管理幹部和省級黨群政法系統幹部的調配、交流、安置工作;負責省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和市、州黨代會、人代會的宏觀指導。
(三)研究制定全省幹部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的政策、措施;指導縣以上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組織落實培養和選拔中、青年幹部,加強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四)研究、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負責組織、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有關的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向省委和中央組織部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省、市機關有關幹部的備案審查工作。
(六)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全省幹部教育規劃和有關政策規定;負責中央黨校、省委黨校及其他有關培訓班的學員調訓;負責組織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部門負責人進行培訓;指導、協調幹部教育的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研究、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幹部教育培訓制度。
(七)負責全省人才工作及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牽頭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部署;協調、指導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規劃、政策制定、表彰獎勵等工作,牽頭實施“天府英才工程”、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等重大人才工作項目;組織實施“四川傑出創新人才獎”等重大人才獎項的推薦、評選工作,指導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等傑出人才的評選;負責“黨政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複合型人才的選拔培養,“博士服務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和科技副職的選派管理;負責在川院士和省委直接掌握聯繫的高層次人才的聯繫、服務工作;負責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及省優秀人才獎勵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八)歸口管理省委老幹部局。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
(九)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省委組織部設17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人事處與其合署辦公),分別是辦公室(行政處)、研究室、省委黨建辦秘書處、組織一處、組織二處、組織三處、民族地區工作處、幹部一處、幹部二處、幹部三處、幹部四處、公務員處、人才處、幹部培訓處、幹部監督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機關黨委(人事處)。3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是:信息管理中心、黨員教育中心、考試與測評中心。

領導簡介


部長

暫缺
副部長
戴允康,四川儀隴人,2012年9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2016年3月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省公務員局局長(兼)。
王 川,河南西華人,2004年10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2010年1月兼任省委編辦主任。
彭德秋,重慶江津人,2007年9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2010年8月任省委老乾局局長。
周國慶,四川鄰水人,2010年8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2013年5月兼任省委黨建辦主任。
雷世界,四川南溪人,2013年5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沈曉玲,陝西西安人,2014年2月任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其他部領導
賀建鋒(部務委員)、黃林(機關黨委書記)、向晨光(秘書長)、呂長明(副巡視員)。

處室簡介


辦公室(掛行政事務管理處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部領導重大活動、部機關處室及所屬事業單位有關工作;負責部務會、部長辦公會及部辦公會的會務及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實施;負責采寫、編髮組工信息,指導全省組織部門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宣傳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文件審核工作;負責部內目標管理和組織系統重點工作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負責部機關機要保密及部領導秘書事務;負責部機關文書檔案管理;負責部機關值班工作;負責文件流轉、密碼通信、印鑒使用管理;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有關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負責組織部門自身建設的指導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文印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幹部職工醫療保健、保險與福利及部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與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政務接待工作;負責部機關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環衛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駕駛員及車輛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會議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部屬事業單位宏觀管理工作;負責部機關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
負責有關組織工作、幹部工作政策的綜合研究,組織協調有關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理論研究;草擬審核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試點和宏觀指導,協調指導幹部公選工作;承擔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編輯《四川組工通訊》和《組工資料》;指導全省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全省組織工作綜合調研聯繫點的管理和指導;負責組織史、黨派志、中組部組織工作年鑒四川部分的編纂工作。
省委黨建辦秘書處
為省委黨建領導小組暨省委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服務工作,包括會議服務、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檢查督促等;參與基層黨的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承辦縣級以上領導班子“四好”活動的綜合協調和評選表彰工作;承辦黨建工作信息簡報的編髮、上報工作,總結交流黨的建設特別是基層黨的建設經驗;配合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秘書組,做好黨建工作綜合聯繫點的工作;協調做好黨建研究會的工作;完成部里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一處
指導、檢查各級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的情況,指導、檢查縣以上地方黨委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情況,協同有關處室抓好縣以上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全國黨代會代表選舉和省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有關籌備工作,指導市(州)、縣(市、區)和省級有關單位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有關工作,對副廳級以上黨組織機構設置、隸屬關係進行指導,提出審批意見;負責黨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和表彰獎勵,負責全省黨內統計工作,負責黨旗黨徽規範管理,辦理黨員因私出國出境審批手續,負責黨員組織關係接轉,指導全省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省管黨費的收繳、管理等具體事項;綜合調研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理論和實際問題;綜合協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方面的重要會議、文件及相關工作;負責牽頭承辦中央及省委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工作。
組織二處(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研究與組織指導工作;負責全省鄉鎮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研究與組織指導工作;負責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有關文件、領導講話的起草以及有關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經驗、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和推廣工作;采寫、編髮《四川基層黨建》(農村黨建方面);負責農村基層黨建方面評選表彰的組織和推薦呈報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三處
負責全省城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的研究和宏觀指導;負責全省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研究和宏觀指導;負責研究和指導全省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其他城市基層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驗、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和推廣工作,采寫、編髮《四川基層黨建》(城市黨建方面);負責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方面有關文件、領導講話的起草以及有關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層黨建方面評選表彰的組織和推薦呈報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族地區工作處
貫徹執行省委及省委組織部關於民族地區黨建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民族地區黨的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會同相關處室做好民族地區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做好民族地區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民族地區“雙向培養”幹部和人才的選派、培訓、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協調落實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地區相關工作職責,參與做好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負責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
幹部一處
負責全省幹部隊伍宏觀管理和幹部政策的歸口管理,研究制定幹部工作的有關管理制度和政策規定,承辦有關部門幹部、人事工作方面政策文件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審核辦理省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退休、享受(明確)待遇等工作,負責市(州)領導班子、群團領導班子換屆人事方案的審核辦理工作,負責市(州)委組織部長、縣(市、區)政府正職和省級機關幹部(人事)處長任免審批工作,指導全省幹部任免辦件工作;配合中組部做好中管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擬任中管幹部人選和省級後備幹部人選推薦考察等有關工作,負責辦理中管幹部工資呈報和省委管理幹部工資審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省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負責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和市(廳)級後備幹部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省管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協調、辦理師職幹部轉業安置工作;負責幹部上掛下派和扶貧援藏幹部工作;負責選調生的培養管理工作;負責省管幹部因公赴台、因私出國(境)審批工作;負責省管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工作並指導全省幹部公選工作;負責省管幹部檔案管理並指導全省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試與測評中心
負責對全省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工作的指導;承擔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的考試與測評的指導與服務;建立、開發、完善、維護領導幹部考試題庫;研究開發、推廣應用領導幹部測評體系;開展領導幹部考試與測評業務培訓、信息管理和諮詢服務等工作。
幹部二處
負責對市(州)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市(州)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工資、待遇及離退休的建議意見;提出市(州)領導班子換屆的人選建議方案;掌握了解市(州)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情況;考察市(州)委組織部部長人選;審查縣(市、區)領導班子的換屆人事方案,辦理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的任前審批及備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辦理省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指導市(州)黨代會、人代會和政協會的選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加強市(州)和縣(市、區)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建議意見;掌握地廳級一把手和近期進班子的後備幹部名單,並提出培養建議意見;辦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幹部三處
負責對省委管理的黨委、群團部門,法檢及政法部門,省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廳及內設機構、政務部門,宣傳文化教育部門、衛生醫療部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社會團體兼職、因私出國(境)、法官、檢察官、警銜選升及離退休提出建議和意見;配合中央有關部門考察考核中央在川高等院校等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和幹部任免提出建議;負責考察所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處處長和省屬高等院校及有關事業單位組織部部長;掌握所管理單位地廳級一把手和近期進班子的後備幹部名單,並提出培養建議意見;了解掌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辦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幹部四處
負責對省委管理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和領導幹部職務任免、交流、待遇及離退休提出建議和意見;配合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考察考核在川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中管企業等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並對其領導班子的調整和幹部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考察省委管理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的幹部(人事)處處長並提出任免意見和建議;負責對所聯繫部門(單位)的市廳級黨政正職後備幹部提出建議人選,對市廳級副職後備幹部建議人選進行審核,並對擬進班子的後備幹部人選提出培養使用建議和意見;參與考察省委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研究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相關的建議意見;了解掌握經濟、科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了解掌握所聯繫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問題反映,並提出辦理意見和建議。
公務員處
貫徹實施有關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貫徹落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有關精神,組織實施機要人員、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選調生等特殊公務員考試錄用,組織、指導優化公務員隊伍來源和經歷結構等工作;綜合管理省級黨群“六類”機關公務員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錄、考核、交流、培訓、申述、控告等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務員考錄和法官、檢察官的管理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才處(增掛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牽頭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規和制度規定;負責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省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基礎性工作;負責省人才工作要點的制定和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按其工作職能,編製人才開發規劃,實施年度重點目標任務;組織、指導全省人才工作政策、法規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各市(州)和省級各部門有關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備案管理;負責協調、參與全省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規劃、政策調研、表彰獎勵等基礎性工作,牽頭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工業強省戰略等專項人才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四川傑出創新人才獎”的評選工作,指導、參與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等傑出人才的評選;指導、掌握國家和省部級優秀人才獎項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黨政一把手抓人才、抓科技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高層次複合型人才的選拔培養,科技副職及團隊、“博士服務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的選派管理及“希望之光”人才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全省人才信息化建設;負責省委直接掌握聯繫高層次人才和在川院士的牽頭、協調、聯繫、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方面加強與高級專家學者、優秀人才的管理、聯繫和服務;協調、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及省級人才開發工作經費的統籌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幹部教育培訓處
負責全省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範。具體負責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組織調訓和調訓計劃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省重點專題培訓項目的管理;負責指導幹部自主選學和在職自學;負責領導幹部赴國(境)外培訓工作;負責培訓機構、師資、教材的管理、評估和使用工作;負責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的考核和激勵機制;負責縣級黨校維修補助經費、黨群系統幹部專題培訓項目補助經費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黨校系統教師職稱評審和學歷指導工作;負責省幹部教育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對外管理人員培訓中心
承擔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高層管理人員赴國(境)外培訓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承辦部機關有關處室計劃立項的赴國(境)外培訓(考察)項目的實施;做好赴國(境)外培訓團(組)在境外期間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
幹部監督處(增掛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辦公室、四川省委組織部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對全省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對縣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監督;對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及有關黨內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法規、制度,並負責對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或者督促下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進行查核處理;承辦擬提拔省管幹部公示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和需破格提拔或涉及領導幹部家屬子女提拔等任職前的備案審查或審批工作;受理群眾反映縣以上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及組織人事部門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幹部選拔任用問題的舉報,對幹部監督工作信息進行收集、綜合、使用;負責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紀檢、審計機關的有關機構負責巡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的組織實施。審理省委管理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研究有關政策並進行宏觀指導。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及遺屬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部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研究指導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部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部機關及處室自身建設公共目標管理考核和督促檢查;指導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工作;審核辦理機關幹部職工的調動、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學習培訓、獎勵懲處、工資待遇和離退休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管理等常規工作;承擔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統計、黨內統計和工資管理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員幹部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全省組織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省管幹部信息管理和全省幹部統計、人才統計工作;負責全省組織系統網路和網站建設及辦公自動化建設的指導工作;承擔部機關網路信息安全和計算機維護保障和管理工作。
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掛黨員電化教育中心牌子)
負責全省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的工程建設與維護、課件開發、少數民族語言(藏語和彝語)課件的製作和譯制、學習培訓和教育骨幹隊伍建設的指導等工作;負責省級輔助教學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省黨員電化教育工作。
黨課編輯部(黨建研究會)
負責主辦省委組織部刊《黨課》;緊密圍繞省委和部里的中心工作,提高辦刊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好《黨課》黨員陣地作用;在宣傳黨的建設及黨員教育工作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抓好全省各級黨組織學習使用《黨課》工作;負責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9日,獲得四川省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省直部門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