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權之

劉權之

劉權之(1739——1819) ,字德輿,號雲房,湖南長沙人。紀曉嵐之門生。乾隆二十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累官司經局洗馬,督安徽學政、曾預修《四庫全書》,在事最久,及《總目提要》成,擢侍講。

人物基本信息


劉權之,歷官大理寺卿、左副都御史、禮部侍郎。嘉慶初,遷左都御史,1788年上疏直言大挑直省舉人積弊,乾隆帝採納其意,命其御史監視,步軍嚴查。1799年,湖南派買倉谷,為患人民,權之奏請凡荒抱歉之地,應向豐收的鄰縣公平採買,不得在本縣苛派,並嚴禁營私舞弊。清廷採納之,使湖南百姓大受其惠。嘉慶間,耀吏部尚書、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體仁閣大學士,加太子少保。

特點


工詩古文詞,善書、畫。嘉慶萬壽盛典,進四海嵩祝圖詩畫冊,筆意秀雅,在似能未能之間,全屬書生本色,脫盡畫工窠臼。卒年八十。有《尚友錄、韜養齋筆記》、曾主持編修《欽定工部軍器則例》。

歷史記載


附《清史稿》所載其傳如下:
劉權之,字雲房,湖南長沙人。乾隆二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擢司經局洗馬。四十三年,督安徽學政。預修四庫全書,在事最久,及總目提要告成,以勞擢侍講。五十年,大考二等。逾年,擢大理寺卿,遷左副都御史。疏言:“大挑舉人多夤緣,請於事前一日簡派王大臣,聞命即宿朝房,以杜弊竇。”於是命在午門蒞事,御史監視,護軍巡察,步軍、五城一體嚴查,著為令。尋督山東學政。五十六年,擢禮部侍郎。六十年,典江南鄉試,留學政。嘉慶二年,調吏部。
嘉慶四年,擢左都御史,典會試。疏言:“買補倉谷,地方官奉行不善,在本境採買,不論市價長賤,發銀四五錢。花戶不原納谷,惟求繳還原銀,加倍交價。富戶賄吏飛灑零戶,轉得少派。善良貧民深受其累。官以折價入己,仍無存米。遇協濟鄰省,令米商倉猝購辦,發價剋扣,起運勒掯。請飭遇應買補,向豐稔鄰縣公平採辦,不得於本縣苛派,嚴禁胥吏舞弊。”又言:“社倉大半借端挪移,管理首事與胥吏從中侵盜,至歉歲顆粒無存,以致殷實之戶不樂捐輸,老成之士不原承辦,請一律查禁。”詔韙之,飭各直省嚴禁,民得免累,湖、湘間尤稱頌焉。
徠編修洪亮吉上書王大臣言事戇直,成親王徑以上達,權之與朱珪未即呈奏,有旨詰問,自請嚴議。上以權之人品端正,平時陳奏不欺,寬其處分。尋遷吏部尚書。五年,典順天鄉試。六年,命為軍機大臣。越一歲,會川、楚、陝教匪戡定,權之入直未久,上嘉其素日陳奏時有所見,疊予褒敘。在吏部久,疏通淹滯,銓政號平。九年,失察書吏虛選舞弊,因兼直樞廷,薄譴之,調兵部。十年,以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少保。軍機章京、中書袁煦者,故大學士紀昀女夫也,入直已邀恩敘,權之於昀有舊恩,至是復欲以袁煦列薦。同官英和議不合,已中止,英和密請晏見,面劾權之瞻徇。上不悅,兩人同罷直,下廷議革職,念權之前勞,降編修。未幾,擢侍讀,遷光祿寺卿,歷遷兵部尚書。

晚年


十五年,協辦大學士,典順天鄉試。是年,帝以秋獮幸熱河,明年,幸五台,並命留京辦事,拜體仁閣大學士,管理工部,復加太子少保。十八年,目疾乞假,遣御醫診視。會逆匪林清為變,事定,朝臣衰病者多罷退,詔以原品休致回籍,給半俸。二十三年,卒於家,年八十,謚文恪。